一级特黄性色生活片免费观看,国产96在线 | 亚洲,国产精品日韩欧美久久综合,久久精品夜色国产

您的位置: 首頁 > 政民互動 > 民意征集

和平縣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19-04-02 16:16:57 瀏覽次數:- 【字體:

  為做好我縣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關于印發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強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17〕471號)、《關于印發〈廣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粵環〔2018〕23號)和《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源市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河府辦〔2019〕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源頭管控、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的原則,全面啟動本縣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排放監管工作,建立本縣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信息基礎數據庫,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開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排放達標治理,促進我縣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定義

  非道路移動機械指用于非道路上的機械,即:

  (一)自驅動或具有雙重功能(既能自驅動又能進行其他功能操作)的機械;

  (二)不能自驅動,但被設計成能夠從一個地方移動或被移動到另一個地方的機械。

  具體類型主要包括:工程機械、農業機械、林業機械、材料裝卸機械、工業鉆探設備、雪犁裝備、機場地勤設備、空氣壓縮機、發電機組、漁業機械、水泵、園林機械、其他機械等。

  工程機械:指用于工程建設施工機械的總稱,主要燃料為柴油,包括但不限于裝載機、挖掘機、推土機、壓路機、瀝青攤鋪機、平地機、打樁機、叉車、非公路用卡車等機械。

  農業機械:指在作物種植業和畜牧業生產過程中,以及農、畜產品初加工和處理過程中所使用的各種機械,主要燃料為柴油,包括但不限于拖拉機、農用運輸車(農機牌照)、聯合收割機、排灌機械等機械。

  林業機械:指用于營林(包括造林、育林和護林)、木材切削和林業起重輸送的機械,包括但不限于伐木機、植樹機、挖坑機、林業起重輸送機械等機械。

  漁業機械:指專門用于漁業生產的機械,包括但不限于增氧機、池塘挖掘機等機械。

  園林機械:指用于園林綠化、園林建設、園林養護的機械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割灌機、草坪機等機械。

  其他機械:上述分類未涉及的,但裝配有發動機的移動機械和可運輸工業設備均屬于非道路移動機械定義的范疇。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全縣非道路移動機械共享數據庫。

  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清單源調查摸底工作,啟動非道路移動機械信息備案登記工作。相關職能部門組織開展轄區內調查摸底和備案登記工作。縣直有關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狀況調查,對本部門監管的行業領域所涉及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備案登記,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臺賬。相關職能部門應于2019年5月31日前將數據抄送縣生態環境部門匯總后報市生態環境局。

  1.清單備案。

  非道路移動機械持有人應在通告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網絡、現場書面申請等方式,向縣行業主管部門提交使用清單并進行備案登記(詳見附件2、3)。

  2.材料審核。

  經縣行業主管部門對使用清單進行現場核實,確保所列清單及備案登記資料的真實性。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登記;不符合要求的,要補齊材料再備案。

  3.排放標準異議。

  非道路移動機械持有人對核定的排放標準有異議的,可持有效證明材料到市生態環境局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所申請復核,確定排放標準。

  4.備案變更。

  非道路移動機械持有人發生變動的,應及時向縣行業主管部門提交申請變更登記信息。

  5.備案撤銷。

  經現場核查發現提供使用清單與實際設備不符合或通過虛假資料取得備案登記的,由受理機構予以撤銷,并依法追究申報人責任。

  (二)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

  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分兩個時段進行。

  第一時段:從2019年5月10日起將縣城東山路福和路口至環城路口至陽明一小至縣政府劃定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全天候禁止未達到國Ⅲ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入。

  第二時段:從2020年7月1日起,將全縣行政區劃定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全天候禁止未達到國Ⅲ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入。

  新生產和銷售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應按規定達到國家第三階段污染物排放標準。生產、銷售企業應明確標示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排放標準,同時要告知購買者。縣工商信、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部門應加強監管,強化源頭管控,確保在我縣新購買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達到國Ⅲ以上排放標準。

  (三)啟動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達標治理工作。

  對使用年限較長、經改造仍無法達標排放的非道路移動機械,要引導機械持有人實施淘汰,縣行政部門及國有企事業單位要起帶頭示范作用,率先淘汰。縣財政局、縣生態環境局要抓緊研究制定相關補貼政策,在條件成熟時對主動淘汰超標排放的非道路移動機械設備的機械持有人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縣生態環境局要積極爭取市生態環境局的政策支持,參照黃標車改綠標車的方法,對尾氣排放達不到國Ⅲ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改造,所需費用由機械持有人支付。改造后經檢測,符合排放要求的,準許其繼續使用;達不到排放標準的,禁止進入劃定的區域。

  (四)開展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執法工作。

  縣生態環境部門根據國家《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煙度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GB36886-2018),會同相關部門定期或不定期開展聯合執法監管工作,對超標排放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以及在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四、職責分工

  各鎮政府負責組織協調開展本轄區內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狀況調查,對本轄區內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清單備案登記,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臺賬,由縣生態環境部門匯總并上報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實施本轄區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改造工作和開展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執法監管工作。

  縣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匯總、整理全縣非道路移動機械數據,建立全縣非道路移動機械共享數據庫;開展環保建設項目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狀況調查和清單備案登記;組織協調全縣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及排放治理改造工作;聯合有關部門開展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執法工作。

  縣自然資源部門:負責開展對礦山采選礦、土地開發等項目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狀況調查和清單備案登記,并及時抄送縣生態環境部門匯總、更新有關數據。配合縣生態環境部門開展聯合執法監管,對超標排放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以及在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查處。

  縣住建部門:負責開展建筑、征地拆遷工地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狀況調查和清單備案登記,并及時抄送縣生態環境部門匯總、更新有關數據;配合縣生態環境部門開展聯合執法監管工作,對超標排放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以及在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查處。

  縣交通運輸部門:負責開展全縣鐵路、公路等建設項目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狀況調查和清單備案登記,并及時抄送縣生態環境部門匯總、更新有關數據;配合縣生態環境部門開展聯合執法監管工作,對超標排放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以及在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查處。

  縣水務部門:負責開展水利建設項目、采砂場、船舶及堆放場地(含河道管理范圍內的臨時堆砂場)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狀況和清單備案登記,并及時抄送縣生態環境部門匯總、更新有關數據;全力配合縣生態環境部門開展聯合執法監管工作。

  縣農業農村部門:負責開展涉農非道路移動機械(含登記在冊漁船)使用狀況調查和清單備案登記,并及時抄送縣生態環境部門匯總、更新有關數據;配合縣生態環境部門開展聯合執法監管工作,對超標排放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以及在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查處。

  縣林業部門:負責開展林業項目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狀況調查和備案登記,并及時抄送縣生態環境部門匯總、更新有關數據;配合縣生態環境部門開展聯合執法監管工作,對超標排放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以及在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查處。

  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負責開展承辦的市政工程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狀況調查和清單備案登記,并及時抄送縣生態環境部門匯總、更新有關數據;配合縣生態環境部門開展聯合執法監管工作,對超標排放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以及在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查處。

  縣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監督查處本縣生產銷售超過國家第三階段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的違法行為,同時對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銷售單位做好宣傳指導工作。對《特種設備目錄》范圍內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指特種設備目錄中在工廠廠區、旅游區、游樂場等特定區域使用的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進行監管,對不符合排放標準的特種設備不予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縣公路部門:負責公路建設、維修項目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狀況調查和清單備案登記,并及時抄送縣生態環境部門匯總、更新有關數據;配合縣生態環境部門開展聯合執法監管工作,對超標排放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以及在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查處。

  縣財政部門:負責安排解決非道路移動機械聯合執法監管工作經費,在條件成熟時配合縣生態環境部門制定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補貼方案。

  縣公安部門:負責配合縣生態環境部門及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工作,維護社會秩序,確保我縣非道路移動機械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五、工作要求

  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落實責任,把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中,不定期組織開展執法檢查,督促機械持有人加強對機械的維護保養,并通過多種方式強化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建立工作協調推進機制,成立和平縣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工作協調小組,由縣生態環境部門牽頭,縣相關部門參與(名單見附件1)。扎實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工作。縣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工作,確保措施落實。

  本方案自2019年5月10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如有修改意見,請于15日內向和平縣環境保護局反饋。(聯系電話:0762-5631699)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