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建筑渣土受納場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公示資料
一、項目名稱
和平縣建筑渣土受納場項目
二、項目相關單位
評估主體:和平縣人民政府
實施單位:和平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三、項目概況、建設背景與理由
1、項目概況
建筑渣土受納場設計庫容735萬立方米,扣除高鐵施工棄土150萬立方米,實際可用庫容為585萬立方米,設計服務年限為40年。調查范圍:2公里范圍。
2、社會穩定風險調查背景和理由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發改投資[2012]2492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重大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粵發改重點[2012]1095號)和《關于印發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指導意見的通知》(粵建房〔2011〕64號)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本次評估將圍繞項目實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結合項目實施方案進行公示,征求實施范圍居民及利益相關群體的相關意見。
3、評估初步確定的主要社會風險因素
①合法性風險;②征地補償風險;③應急事故風險;④其他風險(施工風險、生態環境影響風險、社會生活環境風險、輿論風險、建設工程技術風險)。
四、征詢事項
1、對本項目建設是否支持?
2、土地及其地上附屬物是否接受按國家規定標準進行補償?
3、本項目建設對您的生產生活帶來的影響?
4、本項目建設造成的影響?
5、本項目實施您關心的有哪些問題?
6、項目造成環境破壞程度?
7、對本項目實施的其他建議和要求?主要為: 。
五、公示說明
1、本次意見可通過電子郵件或信函、傳真等書面形式與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單位及實施單位聯系。
2、公示日期為30天(自公示發布之日起),受委托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單位為項目所在地周邊居民及利益相關群體提供相關資料查詢、查閱服務。
3、項目所在地居民及利益相關群體可在公示期內,向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單位及實施單位提出本項目可能存在的社會穩定風險因素及解決風險因素建議和意見。
六、評估單位
實施單位:和平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聯系方式:徐 生 0762-5681868 郵箱:HP5681868@163.com
評估單位:廣東鑫華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方式:溫 工 0762-3684968 郵箱:769473310@qq.com
公示發布時間: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