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和平縣浰江干流(合水鎮興徑段、林寨鎮新興村段、東水鎮段)治理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和發改投審〔2025〕134號
和平縣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心:
報來《和平縣浰江干流(合水鎮興徑段、林寨鎮新興村段、東水鎮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項目編碼為:2507-441624-04-01-953888
一、為提高河道的防洪減災能力,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意實施和平縣浰江干流(合水鎮興徑段、林寨鎮新興村段、東水鎮段)治理工程項目。
二、建設地點:河源市和平縣合水鎮、林寨鎮、東水鎮。
三、主要建設規模及內容:本工程治理河長總長19.56千米,新建堤防總長2.5千米,新建護岸總長13.61千米,加固護岸總長2.09千米,堤防達標加固總長6.98千米,清障總長19.56千米。其中合水鎮興徑段治理河長5.42千米,新建護岸2.98千米,加固護岸 0.15千米,清障5.42千米;林寨鎮新興村段治理河長6.04千米,新建護岸6.24千米,加固護岸1.36千米,堤防達標加固3.4千米,清障6.04千米;東水段治理河長8.1千米,新建堤防 2.5千米,新建護岸4.39千米,加固護岸 0.58千米,堤防達標加固3.58千米,清障8.1千米。
四、建設資金及來源:項目總投資15567.34萬元,其中:建筑工程費11515.46萬元、施工臨時工程費1130.67萬元、獨立費用1298.98萬元、基本預備費1394.51萬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資90.27萬元、環境保護總投資44.53萬元、工程臨時占地投資92.92萬元。項目建設所需資金除中央及省級補助資金外,不足部分由你單位自籌解決。
五、請你單位抓緊做好項目前期準備工作,落實工程建設條件,使項目早日竣工,發揮效益。
附件:和平縣浰江干流(合水鎮興徑段、林寨鎮新興村段、東水鎮段)治理工程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