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和平縣(原中央蘇區)縣域醫共體醫療設備更新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和發改投審〔2025〕89號
和平縣衛生健康局:
報來《和平縣(原中央蘇區)縣域醫共體醫療設備更新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項目編碼為:2504-441624-04-03-809227
一、為貫徹落實廣東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建設衛生強省的決定》(粵發〔2015〕15號)以及和平縣縣委、縣政府圍繞“打造健康和平,建設衛生強縣”的工作目標,加強政府對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宏觀調控,科學、合理地設置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配置和利用醫療衛生資源,體現醫療服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滿足區域內全體居民的基本醫療服務需求,同意實施和平縣(原中央蘇區)縣域醫共體醫療設備更新項目。
二、建設地點:河源市和平縣縣域內。
三、主要建設規模及內容:對和平縣(原中央蘇區)縣域醫共體成員單位進行醫療設備更新,更新數字化X射線攝影系統(DR)、呼吸機、彩色多普勒超聲診斷儀、全自動生化分析儀等設備共計171臺(套),淘汰同品目設備共計171臺(套),同時新購置核磁共振成像儀、四診儀、中頻治療儀等設備97臺(套);具體有關規模按照《和平縣(原中央蘇區)縣域醫共體醫療設備更新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執行。
四、建設資金及來源:項目總投資13010.00萬元,其中:安裝工程費1193.75萬元、設備購置費10743.71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453.02萬元、預備費619.52萬元。項目建設所需資金除爭取上級專項資金、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超長期國債資金、債券資金等外,不足部分由縣財政統籌安排解決。
五、請你單位抓緊做好項目前期準備工作,落實工程建設條件,使項目早日竣工,發揮效益。
六、請按照批復的估算投資金額進行限額設計,完成初步設計概算后報我局審核。
附件:和平縣(原中央蘇區)縣域醫共體醫療設備更新項目廣東省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表
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