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收養小孩入戶 作者: 來源:和平縣公安局 發布時間:2023-02-23 瀏覽次數:-次 【字體:小 大】 (一)審批條件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規定,申請收養小孩入戶。 (二)需審核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2、收養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縣以上民政部門發給的《收養證》。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