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降低我省輸配電價的通知
粵發改價格函〔2019〕2729號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廣東電網公司、廣州供電局、深圳供電局,廣東電力交易中心: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9〕842號)規定,決定利用電網企業輸配電價降價空間相應降低我省輸配電價水平,調整后的廣東省電網各價區輸配電價表見附件。上述規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執行。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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