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 和平縣財政局轉發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財政局關于降低住房轉讓手續費受理商標注冊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
縣直有關單位:
現將《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財政局轉發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降低住房轉讓手續費受理商標注冊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河發改收管函[2015]349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 和平縣財政局
2015年11月17日
附件:1、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財政局轉發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降低住房轉讓手續費受理商標注冊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
2、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降低住房轉讓手續費受理商標注冊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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