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和平東山醫院放射診療許可變更的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四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主席令第七號)及《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衛監督發〔2012〕25號)等法律法規、政策要求,現對放射診療許可變更的醫療機信息予以公示。
一、醫療機構名稱:和平東山醫院。
二、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李萍。
三、醫療機構類別:綜合醫院(一級 合格)。
四、醫療機構執業地點:和平縣陽明鎮東山路110號。
五、申請變更內容:醫療機構執業地點變更為和平縣陽明鎮東山路164號綜合大樓。
公示期為2025年8月18日至8月22日,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應簽署或告知真實姓名、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對線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電話,不予受理。
受理部門:和平縣衛生健康局醫政醫管股
聯系電話:0762-5699019
聯系地址:和平縣陽明鎮福和大道沙里垇
和平縣衛生健康局
2025年8月1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