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和平縣粵深鋼實業有限公司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河和環審〔2024〕5號
和平縣粵深鋼實業有限公司:
你司《和平縣粵深鋼實業有限公司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污染影響類)》及相關資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源市深化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河府〔2021〕4號)以及《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分級辦理規定(2021年版)的通知》(河環〔2021〕40號)和廣東省河源市環境技術中心關于《和平縣粵深鋼實業有限公司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技術指導的復函等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項目在原有2臺70噸電弧爐、1臺五機五流連鑄機、1臺LF精煉爐、3臺煤氣發生爐、1座150t/h加熱爐、17臺軋機、3臺355KW級飛剪機、1座穿水設備為主要生產設備,以廢鋼為原料,錳鐵、硅鐵、釩鐵為成分調節劑,通過熔煉、連鑄、熱軋工藝生產熱軋鋼筋等產品。設計年產熱軋鋼筋70萬噸,產品型號為HRB400φ10mm~φ32mm熱軋帶肋鋼筋,中間產品鋼坯屬低合金鋼。現通過技改項目中淘汰3臺MCJ-5A型煤氣發生爐和1臺150t/h燃煤氣加熱爐,更改為1臺150t/h燃天然氣加熱爐,燃料為管道天然氣;技改項目的費用為500萬元,技改內容僅涉及燃料的更改,技改后項目法人代表、經營范圍、建設地點、占地面積、建筑面積、產品及生產規模、生產工藝均未發生變化。
二、根據河源市晴清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的《和平縣粵深鋼實業有限公司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污染影響類)》的評價結論,項目在認真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角度看是可行的。
三、該項目的污染物排放執行下列標準:
(一)大氣執行標準:項目燃天然氣加熱爐煙氣的顆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有組織排放執行《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環大氣〔2019〕35號)附件2 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指標限值(顆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核定技改后全廠有組織的電爐廢氣有組織顆粒物排放量44.25t/a,精煉爐廢氣有組織顆粒物排放量16t/a,無組織的顆粒物排放量43.95t/a、加熱爐廢氣的顆粒物的排放量為3.273t/a、二氧化硫排放量3.78t/a、氮氧化物排放量20.8t/a。
(二)廢水、污水執行標準:技改項目無廢水產生和排放。
(三)噪聲執行標準:項目運營期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
(四)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 (GB18599-2020)要求,其貯存過程應滿足相應防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環境保護要求,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 修訂)中的有關規定。
四、落實環保“三同時”制度,即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與污染防治工程實行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入使用,并落實以下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環保要求,主要包括:
(一)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技改項目采用低氮燃燒技術,燃用清潔天然氣控制其污染。
(二)做好廢水、污水處理工作:技改項目無廢水產生和排放。
(三)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機械設備,采取必要的隔聲、消聲等措施,降低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四)做好固體廢物處理工作:按照分類收集和綜合利用原則,妥善處理處置固體廢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險廢物應按規范要求處理處置,其在廠內暫存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一般固體物應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置,其在廠內暫存應做好防雨、防滲漏、防揚塵等措施;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危險廢物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應當包括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和降低危險廢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措施。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應當報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
五、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等發生重大變動,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六、本批復作為該建設項目選址報建和建設依據。項目建成后,須組織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報我局備案,納入常規監督管理。
七、項目的“三廢”排放應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監測。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