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和平縣浰源鎮石舍徑水電站環境影響現狀評估報告備案的函
河和環備〔2023〕1號
浰源鎮石舍徑水電站:
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小水電分類整改工作的通知》(粵水農水農電函〔2022〕1292號)、《廣東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東省小水電清理整改環評手續完善工作指引的通知》(粵環辦函〔2022〕32號)、河源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開展我市小水電清理整改環評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和2023年6月28日十七屆23次縣政府常務會議精神,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經對你單位報送的備案材料進行審核,我局原則同意予以備案。
一、依據該環境影響現狀報告分析結論,該項目須嚴格按照環境影響現狀評估報告所提出的要求,落實各項環保防治污染措施,并納入我局日常環境保護監督管理。
二、嚴格執行落實生態流量管理規定和河湖生態流量管理措施,確保滿足生態流量泄放要求。
三、水電設施應按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嚴禁擴大現有規模與范圍,地方政府要求項目退出時,應按要求及時退出,并負責做好相關生態修復工作。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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