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宏天塑料有限公司新增水洗生產線改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受理公告
根據和平縣宏天塑料有限公司新增水洗生產線改建項目的申請,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已受理了《報告表》及相關材料。按《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和《廣東省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公眾參與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一、項目名稱:和平縣宏天塑料有限公司新增水洗生產線改建項目
二、建設單位:和平縣宏天塑料有限公司
三、建設地點:和平縣大壩工業區工業四路2號B區
四、工程內容及建設規模
和平縣宏天塑料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委托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編制了《和平縣宏天塑料有限公司年加工4.6萬噸廢塑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于2016年11月11日取得河源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和平縣宏天塑料有限公司年加工4.6萬噸廢塑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批復文號為:河環建[2016]9號。并于2017年6月9日通過驗收,取得河源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和平縣宏天塑料有限公司年加工4.6萬噸廢塑料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驗收文號為:河環函[2017]337號;現有項目于2020年07月22日取得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印制的《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91441XXXXXXXX2022C001Q,有效期:2020年07月22日至2023年07月21日;建設單位擬新增2條水洗生產線,設計清洗能力為:5000t/a。
五、該項目的污染物排放執行下列標準:
(一)、廢水、污水污染物執行標準:項目清洗工序產生的廢水,經廠區“三級隔渣沉淀池+氣浮過濾一體機”設施處理滿足園區生產廢水處理站進水要求后95%回用于清洗工序,剩余5%排入園區生產廢水處理站處理,處理達到塑料清洗回用水水質要求后回用于園區生產用水,不外排;園區生產廢水處理廠采用氣浮+水解酸化+MBBR+接觸氧化+臭氧氧化+BAF+超濾+RO膜的工藝。
(二)、噪聲排放標準:營運期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三)、固體廢物排放標準: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要求,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單要求,固體廢物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年修訂)中的有關規定。
六、按《報告表》要求落實“三同時”制度,即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與污染防治工程要實行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入使用,并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環保要求。
七、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等發生重大變動時,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八、本批復作為該建設項目選址報建和建設依據。項目建成后,應竣工環保驗收,并報監管部門備案,納入常規范圍管理。
九、本項目日常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由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執法股室負責;本項目的“三廢”排放應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監測,為日常的監督管理提供依據。
十、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十一、公示時間和聯系方式:
本項目審批公示時間5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受理單位: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
聯系電話:5677972
電子郵件:2385378069@qq.com
聯系地址: 和平縣城東堤路49號
郵 編:517200
河源市生態環境和平分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