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公示
(2018年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第二十三項整改任務)
根據河源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工作的通知》(河環督整改辦〔2020〕9號)及《關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2018年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第二十三項整改任務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務
(一)反饋問題:二十三、農村生活垃圾污染問題整改滯后,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嚴厲查處各縣(市、區)鎮級和農村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營不規范、管理不到位,以及未按要求建設垃圾處理設施等問題,并對鎮、村垃圾處理設施進行補 充配置,實現規范化運轉,但督察發現,茂名、揭陽等地農村生活垃圾規范化處置量不到一半,生活垃圾隨處傾倒、就地焚燒現象仍大量存在。鄉鎮級垃圾填埋場整治不到位、垃圾滲濾液污染問題普遍存在,湛江市61家鎮級垃圾填埋場沒有按要求列入整改清單,污染問題十分突出,現場抽查3家填埋場,均無防滲措施和滲濾液收集設施。
(二)責任單位:和平縣人民政府
(三)整改時限:2020年底前
(四)整改目標:規范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快鄉鎮垃圾填埋場整改,健全長效運行機制。
(五)整改措施:為建立健全農村垃圾治理長效機制,實現農村生活垃圾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目標,我縣按照“戶收集、村保潔、鎮轉運、縣處理”的模式,根據上級部署,積極抓好生活垃圾收運處理及“美麗鄉村、清潔家園”工作,17個鎮已全面實行轄區衛生市場化運作,城鄉生活垃圾已經一體化收運處理,垃圾分類工作有序推進,村莊保潔員聘請及保潔制度已經形成,村衛生明顯變化,人民群眾衛生意識明顯增強。
二、整改落實情況
(一)整改目標完成情況
完成建立健全農村垃圾治理長效機制,實現農村生活垃圾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目標,我縣建立“戶收集、村保潔、鎮轉運、縣處理”的模式。完成縣鎮級簡易垃圾填埋場整治工作。對縣鎮級簡易垃圾填埋場14處,根據各個填埋場的實際,我縣對鎮級簡易填埋場進行封場并整治,并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和平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根據總體規劃要求,加強對和平縣城生活垃圾收運工作的監管,加大生活垃圾收運的現場指導、檢查力度,強化環境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將全縣生活垃圾統一進行一體化收運處理,加強環境監測,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并嚴格執行到位.
具體措施情況如下:
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理機制建立。為建立健全農村垃圾治理長效機制,實現農村生活垃圾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目標,我縣建立“戶收集、村保潔、鎮轉運、縣處理”的模式。一是在全縣各鎮聘請村級保潔員,為推動村城鄉清潔工程向縱深發展,全縣各鎮抓村級保潔員配置和管理工作,各鎮結合實際按照每500人配1名保潔員的標準,全縣農村配備1012名保潔員。二是農村垃圾實行定點收集、定時清運的方式進行收運處理。各自然村在適當位置設置收集點,方便群眾投放;鎮保潔公司每周三次到點進行收運至鎮中轉站,確保生活垃圾不造成二次污染;縣承包公司負責對各鎮中轉站垃圾運輸至縣城無害化處理場進行處理。三是轄區衛生收運處理實行市場化運作。其中,各鎮轄區分別以50至80萬元不等額度承包給保潔公司進行收運,此項約1020萬元;鎮中轉站至縣城處理場外包給保潔公司,此項投資340萬元;縣城轄區清掃保潔每年1430萬承包給深圳龍吉順公司。
積極推進鎮級簡易垃圾填埋場整治工作。我縣鎮級簡易垃圾填埋場14處,根據各個填埋場的實際,我縣對鎮級簡易填埋場進行封場并整治,分三種方法進行整治:對縣城老垃圾填埋場(合水鎮垃圾填埋場)進行就地無害化處理;對彭寨、下車垃圾填埋場進行升級改造;對長塘、優勝、貝墩、東水、林寨、禮士、公白、熱水、浰源、青州等10個鎮垃圾填埋場進行異地衛生填埋。
農村生活垃圾設施系統建設機制的建立。為扎實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我縣扎實推進基礎設施建設:一是強力推進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我縣采用BOT形式,在陽明鎮七窖(含合水鎮橫徑)建設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占地面積約302畝,總投資約1.6億元,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已于2015年12月開始運行,下車、彭寨兩鎮無害化處理場建設也在規劃建設中。二是強力推進鎮生活垃圾中轉站及農村生活垃圾收集點建設。全縣17個鎮生活垃圾中轉站于2014年已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經省住建廳驗收90%的中轉站達B級。三是為引導農村進行垃圾分類,依照科學、方便的原則,并遵循村民投放習慣,規劃全縣1682個自然村已建好收集點4600多個。在完善生活垃圾收運設施的基礎上,建立了符合實際的收集、轉運和處理技術模式,不存在二次污染。
三、評估結論
達到整改目標,符合銷號標準。
已完成整改目標,并針對目標落實相應整改措施。擬對2018年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第二十七項整改任務予以銷號。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和平縣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反饋。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共5個工作日。
受理部門:和平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
聯系地址:和平縣陽明鎮東堤路49號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5樓督察辦公室。
受理電話:0762-5677975。
和平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