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公示
(2016年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十四項整改任務)
根據河源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工作的通知》(河環督整改辦〔2020〕9號)及《關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2016年第一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十四項整改任務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務
?。ㄒ唬┓答亞栴}:十四、農村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大量生活垃圾亂堆亂棄、簡易填埋或就地焚 燒。2017年8月底前,各地級以上市對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營情況進行摸查,嚴厲查處各縣(市、區)鎮級和農村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運營不規范、管理 不到位,以及未按要求建設垃圾處理設施等問題,并對鎮、村垃圾處理設施進行 補充配置,實現規范化運轉。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照《廣東省農村生活垃圾治理 驗收辦法》,組織開展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級驗收工作,并將結果上報省政府和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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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ㄈ┱臅r限:2019年底前
?。ㄋ模┱哪繕耍杭訅K建立農村生活垃圾設施運營系統機制。
(五)整改措施:根據本轄區人口、經濟等發展情況,做好生活垃圾處置設施的規劃,加快農村生活垃圾設施的建設。
二、整改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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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成縣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并已投運。2015年12月建成了和平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占地面積約302畝,總投資約1.6億元,生活垃圾處理量能力300噸/天,服務覆蓋范圍包括全縣和平縣城及17鄉鎮,無害化處理率達98%以上,另全縣17個鎮生活垃圾中轉站于2014年已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經省住建廳驗收90%的中轉站達B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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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根據總體規劃要求,科學規劃農村生活垃圾設施。具體情況如下:
我縣采用BOT形式,在陽明鎮七窖(含合水鎮橫徑)建設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項目占地面積約302畝,總投資約1.6億元,處理量能力300噸/天。根據本縣經濟發展情況,下車、彭寨兩鎮無害化處理場建設也在規劃建設中。
縣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已于2015年12月投運,服務覆蓋范圍包括和平縣城及全縣的17鄉鎮,無害化處理率達98%以上。并17個鄉鎮均建設垃圾中轉站,將各村生活垃圾統一收運至中轉站壓縮后送至縣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集中處置。
為引導農村進行垃圾分類,依照科學、方便的原則,并遵循村民投放習慣,規劃全縣1682個自然村已建好收集點4600多個。在完善生活垃圾收運設施的基礎上,建立了符合實際的收集、轉運和處理技術模式。
三、評估結論
達到整改目標,符合銷號標準。
已完成整改目標,并針對目標落實相應整改措施。擬對2016年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措施編號十四予以銷號。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和平縣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反饋。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共5個工作日。
受理部門:和平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
聯系地址:和平縣陽明鎮東堤路49號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5樓督察辦公室。
受理電話:0762-5677975。
和平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