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公示
(2018年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第二十五項整改任務)
根據河源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工作的通知》(河環督整改辦〔2020〕9號)及《關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銷號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2018年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第二十五項整改任務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務
(一)反饋問題:農業、生態環境等部門對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指導不力,非禁養區規模化養殖企業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問題較為突出,督察人員隨機抽查惠州、韶關、潮州、江門等市10家畜禽養殖企業,發現6家養殖場污染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甚至廢水直排,潮州饒平縣樟溪豬場偷排廢水化學需氧量濃度高達1600毫克/升。
各地級以上市督促畜禽養殖場(小區)、養殖戶切實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配套建設與養殖規模相匹配的治污設施并保持正常運行,提高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水平,按照規定做好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等工作。
(二)責任單位:和平縣委、縣政府
(三)整改時限:2020年底前
(四)整改目標:規范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提高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到2020年,全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大型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以上。建立科學規范、權責清晰、約束有力的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制度,構建種養循環發展機制。
(五)整改措施:
1、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要切實落實部門責任,加強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2、縣農業農村局要加強對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的指導和服務。
3、各鎮要督促畜禽養殖場、養殖戶切實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4、進一步抓好養殖場直聯直報平臺填報,實現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指導的精準化、制度化和信息化。
二、整改落實情況
(一)整改目標完成情況:2020年我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6%,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6.49%,大型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申報中央、省、市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相關建設項目資金,以扶持畜禽養殖場配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設施設備,構建種養循環發展機制。
(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嚴格貫徹落實《廣東省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考核辦法(試行)》《廣東省畜禽養殖糞污處理與資源化利用技術指南(試行)》《河源市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精神,督促指導各鎮做好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鼓勵第三方市場主體參與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并加大新技術示范推廣力度,加快畜禽牧業轉型升級,全域推動種養循環發展。
三、評估結論
三、評估結論
達到整改目標,符合銷號標準。
已完成整改目標,并針對目標落實相應整改措施。擬對2018年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第二十五項整改任務予以銷號。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和平縣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反饋。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共5個工作日。
受理部門:和平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
聯系地址:和平縣陽明鎮東堤路49號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5樓督察辦公室。
受理電話:0762-5677975。
和平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