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粵順動力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受理公告
根據河源市粵順動力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的申請,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已受理了《報告表》及相關材料。按《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和《廣東省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公眾參與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一、項目名稱:河源市粵順動力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建設項目河
二、建設單位:河源市粵順動力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三、建設地點:河源市和平縣優勝鎮新聯村合河口(原農業機械化示范基地)
四、工程內容及建設規模
河源市粵順動力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建設項目選址于河源市和平縣優勝鎮新聯村合河口(原農業機械化示范基地),項目總投資2500萬元,占地面積3647m2,建筑面積2415m2,年產內燃機活塞銷50萬只、工程機械聯接銷10萬只、內燃機活塞50萬只。
五、該項目的污染物排放執行下列標準:
(一)、大氣污染物執行標準:項目熔爐煙塵執行《鑄造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6-2020)顆粒物最高允許濃度限值,無組織排放參照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非甲烷總烴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廠區內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特別排放限值;粉塵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二)、廢水、污水污染物執行標準:項目清洗廢水經油水分離回收裝置處理后循環使用,超聲波清洗廢水經沉淀過濾處理后回用生產線;項目辦公、生活污水經預處理設施處理達到《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21)旱地作物標準。
(三)、噪聲排放標準:營運期各邊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區標準。
(四)、固體廢物排放標準:一般固廢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的有關要求執行;危險廢物按《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單等的有關規定和《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執行。
六、按《報告表》要求落實“三同時”制度,即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與污染防治工程要實行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入使用,并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環保要求。
七、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等發生重大變動時,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八、本批復作為該建設項目選址報建和建設依據。項目建成后,應竣工環保驗收,并報監管部門備案,納入常規范圍管理。
九、本項目日常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由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執法股室負責;本項目的“三廢”排放應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監測,為日常的監督管理提供依據。
十、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十一、公示時間和聯系方式:
本項目審批公示時間5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受理單位: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
聯系電話:5677972
電子郵件:2385378069@qq.com
聯系地址: 和平縣城東堤路49號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 郵 編:517200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