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茶油跨縣集群產業園南粵福和生產深加工研發基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受理公告
根據和平縣南粵福和生態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的申請,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已受理了《報告表》及相關材料。按《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和《廣東省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公眾參與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一、項目名稱:河源市茶油跨縣集群產業園南粵福和生產深加工研發基地
二、建設單位:和平縣南粵福和生態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三、建設地點:深圳福田(和平)產業轉移工業園二期E-02-03
四、工程內容及建設規模
和平縣南粵福和生態農業科技開發有限公司擬在深圳福田(和平)產業轉移工業園二期E-02-03號地塊建設河源市茶油跨縣集群產業園南粵福和生產深加工研發基地,項目占地面積9480平方米,建筑面積9117.70平方米,主要建筑物由1#研發中心(1棟6層)、2#廠房(1棟3層)、3#廠房(1棟1層)、4#廠房(1棟1層)、保安室(1棟1層)等組成。項目建成后年產3000噸茶皂素、10000噸茶油調和油、100噸純正茶油等。項目總投5334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10萬元。
五、該項目的污染物排放執行下列標準:
?。ㄒ唬?、大氣污染物執行標準:項目生產過程產生的非甲烷總烴、備用發電機尾氣(煙塵、SO2、NOx)和粉塵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廠區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標準,廠區內非甲烷總烴無組織特別排放限值;脫臭工序產生的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標準;天然氣鍋爐燃燒廢氣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燃氣鍋爐標準和《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2021年工業爐窯、鍋爐綜合整治重點工作的通知》(粵環函〔2021〕461號)相關要求。
?。ǘ?、廢水、污水污染物執行標準: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清洗廢水),生活污水執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生產廢水為簡單的清洗廢水,經隔油隔渣沉淀池處理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和平縣城生活污水處理廠尾水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和 《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中較嚴者。
?。ㄈ?、噪聲排放標準:項目營運期四周邊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
?。ㄋ模?、固體廢物排放標準: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要求,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單要求,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訂)中的有關規定。
六、按《報告表》要求落實“三同時”制度,即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與污染防治工程要實行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入使用,并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環保要求。
七、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等發生重大變動時,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八、本批復作為該建設項目選址報建和建設依據。項目建成后,應竣工環保驗收,并報監管部門備案,納入常規范圍管理。
九、本項目日常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由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執法股室負責;本項目的“三廢”排放應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監測,為日常的監督管理提供依據。
十、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十一、公示時間和聯系方式:
本項目審批公示時間5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受理單位: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
聯系電話:5677972
電子郵件:2385378069@qq.com
聯系地址: 和平縣城東堤路49號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 郵 編:517200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