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
和平縣漆彩汽車美容中心
法人代表:周志文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441624MA4UY16N6C
住所:和平縣陽明鎮珊瑚村海油油站斜對面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2021年10月13日對你汽車美容中心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發現你汽車美容中心未能提供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自主驗收相關材料。
以上事實,有下列證據為證:
1、《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雙隨機現場檢查筆錄》;
2、現場照片。
你汽車美容中心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建設單位在環境保護設施驗收過程中,應當如實查驗、監測、記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的建設和調試情況,不得弄虛作假。”第十九條第一款:“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前款規定的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后,應當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開展環境影響后評價。”
二、責令改正的依據、種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我局決定,現責令你汽車美容中心限期三十天內完成整改要求:
1、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自主驗收;
2、在全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信息平臺填報信息。
三、責令改正的履行以及未改正的法律后果
我局將在送達本決定書后六十日內對你汽車美容中心責令改正的具體內容的執行情況實施復查。復查前,你汽車美容中心應當盡快完成整改,并向我局報告改正情況,附其相關證明材料。你汽車美容中心拒不改正的,我局將依法進一步處理。
你汽車美容中心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或者河源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