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福鑫源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受理公告
根據河源市福鑫源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建設項目的申請,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已受理了《報告表》及相關材料。按《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和《廣東省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公眾參與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一、項目名稱:河源市福鑫源復合材料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二、建設單位:河源市福鑫源復合材料有限公司
三、建設地點:和平縣深圳福田(和平)產業轉移工業園工業六路
四、工程內容及建設規模
河源市福鑫源復合材料有限公司擬在深圳福田(和平)產業轉移工業園工業六路,項目分兩期建設,占地面積3327m2,建筑面積13584m2,項目為租賃經營,主要租用和平縣恒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廠房一層、四~六層作為生產廠房,租用綜合樓一層、三層、五~七層作為辦公、食宿用。項目主要從事沙灘拍、網球拍和羽毛球拍的生產,項目建成后一期年產沙灘拍24萬支、網球拍3萬支和羽毛球拍30萬支,二期年產沙灘拍56萬支、網球拍7萬支和羽毛球拍70萬支,項目總投資500萬元。
五、該項目的污染物排放執行下列標準:
(一)、大氣污染物執行標準:項目營運期織紗、成型、浸泡樹脂、補土、整修、調漆、噴漆、烘干工序有機廢氣執行《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Ⅱ時段標準以及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漆霧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噴砂、鉆孔粉塵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天然氣鍋爐燃燒廢氣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 44/765-2019)表2燃氣鍋爐標準;廚房油煙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小型標準。項目廠區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同時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廠區內VOCs無組織特別排放限值。
(二)、廢水、污水污染物執行標準:項目生活污水經過三級化糞池處理后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和平縣城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和平縣城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和 《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中較嚴者。
(三)、噪聲排放標準: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四)、固體廢物排放標準: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的要求,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單要求,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訂)中的有關規定。
六、按《報告表》要求落實“三同時”制河度,即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與污染防治工程要實行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入使用,并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環保要求。
七、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等發生重大變動時,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八、本批復作為該建設項目選址報建和建設依據。項目建成后,應竣工環保驗收,并報監管部門備案,納入常規范圍管理。
九、本項目日常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由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執法股室負責;本項目的“三廢”排放應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監測,為日常的監督管理提供依據。
十、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十一、公示時間和聯系方式:
本項目審批公示時間5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受理單位: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
聯系電話:5677972
電子郵件:2385378069@qq.com
聯系地址: 和平縣城東堤路49號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 郵 編:517200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