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河源市 | 和平縣 | D2GD202109010077 | 生態 | 部分屬實 | 舉報件反映:1.村民曹海良在村里的生態林地建造24座墳墓,200多平方,破壞生態問題:我縣林業、民政、自然資源部門于2日下午對該處墳墓進行調查,林業部門于2日下午發出了《責令整改通知書》;我縣相關部門對曹海良等農戶進行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要求限期遷移其中一個穴位的骨灰盒;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上陵鎮人民政府4日開始對該處墳墓進行全面拆除清運,爭取于8日前全部清拆清運完畢,11日全面完成復綠;2.豐溪村土地租給村委會,引進外資,外資引進來之后又撤走了,現在變成荒地,導致地沒法耕種,又利用不了的問題2007年上陵鎮豐溪村村委會協助江西籍老板流轉了豐溪村東水自然村高長崗處的4畝輋地,用于修建筷子廠,該老板與村民簽署了協議并每年兌付租金。2009年該筷子廠由于資金原因未繼續運營下去,該區域輋地歸還了原權屬村民進行耕種。目前,部分村民已在該輋地種植了約3畝番薯、黃豆、玉米等農作物,僅有小部分地塊約1畝因農戶無勞動能力而撂荒。該問題與舉報反映的問題不相符。 | 1.曹海良在村里的生態林建造24座墳墓問題,經我縣林業部分核查,該處不屬于生態林,我縣林業部門已對曹海良下發了《責令整改通知書》,根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規定,上陵鎮人民政府4日開始對該處墳墓進行全面拆除清運,爭取于8日前全部清拆清運完畢,11日全面完成復綠;2.豐溪村土地租給村委會,引進外資,外資引進來之后又撤走了,現在變成荒地,導致地沒法耕種,又利用不了的問題不屬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