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件反映的項目為和平縣頤和大溫泉度假區有限公司,該項目屬于和平縣招商引資重點建設項目,并依法依規做好項目建設;該項目曾于2019年7月18日發現偷采河砂行為,并由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罰,除此之外,近幾年和平縣水行政主管部門在日常巡查過程中,未發現該河段有其他非法采砂現象;該項目實際使用林地57.182畝,項目建設未超出林地審批面積范圍,未發現破壞生態公益林及挖掘林地沙土等問題;經核查,該項目實際使用總面積為354.23畝,包含3個批次批準為國有建設用地面積315.96畝和國有灘涂水域面積38.27畝,合計使用耕地面積208.3125畝。除已批準為國有建設用地的,其余基本保持原狀,未進行建設;有6棟未報批建筑,已于2015年被我縣依法沒收。現場也不存在建設高爾夫球場的情況。綜上所述,群眾反映的問題不屬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