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鑫盛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受理公告
根據河源市鑫盛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的申請,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已受理了《報告書》及相關材料。按《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和《廣東省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公眾參與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一、項目名稱:河源市鑫盛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二、建設單位:河源市鑫盛科技有限公司
三、建設地點:和平縣大壩工業區工業三路1號A區
四、工程內容及建設規模
項目位于和平縣大壩工業區工業三路1號A區占地面積19952.20平方米,建筑面積18074.85平方米。包括廠房E 1棟、紡織樓B 1棟、宿舍樓B 1棟及其他附屬建筑以及給排水、供配電等公用輔助工程,建成后項目年產6萬噸三維中空滌綸短纖維,項目總投資16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0萬元。
五、該項目的污染物排放執行下列標準:
(一)、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施工過程排放的廢氣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標準。項目營運期鍋爐廢氣執行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中新建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燃氣鍋爐)。
(二)、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采取單獨收集、單獨處理的方式。項目生產廢水經園區生產廢水處理站處理后全部回用;項目生活污水達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排放標準后匯入園區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處理后出水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標準、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排放標準及《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GB18918-2002 一級 A 中嚴者。
(三)、噪聲排放標準:項目建筑施工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營運期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四)、固體廢物排放標準:一般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環保部2013年36號公告修改單中貯存、處置標準;危險廢物貯存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環保部2013年36號公告修改版中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六、按《報告表》要求落實“三同時”制度,即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與污染防治工程要實行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入使用,并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環保要求。
七、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等發生重大變動時,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八、本批復作為該建設項目選址報建和建設依據。項目建成后,應竣工環保驗收,并報監管部門備案,納入常規范圍管理。
九、本項目日常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由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分局負責;本項目的“三廢”排放應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監測,為日常的監督管理提供依據。
十、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十一、公示時間和聯系方式:
本項目審批公示時間5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受理單位: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
聯系電話:5677972
電子郵件:2385378069@qq.com
聯系地址: 和平縣城東堤路49號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 郵 編:517200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