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和平縣大壩鎮龍獅金龍礦區陶瓷用高嶺土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受理公告
根據廣東省和平縣大壩鎮龍獅金龍礦區陶瓷用高嶺土礦建設項目的申請,和平縣環境保護局已受理了《報告表》及相關材料。按《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和《廣東省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公眾參與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一、項目名稱:廣東省和平縣大壩鎮龍獅金龍礦區陶瓷用高嶺土礦建設項目
二、建設單位:和平縣大壩金龍礦業有限公司
三、建設地點:和平縣大壩鎮龍獅村
四、工程內容及建設規模
和平縣大壩金龍礦業有限公司,位于和平縣大壩鎮龍獅村,礦區范圍由26個拐點圈定,面積0.39276km2,開采標高+496m~+374m。礦區范圍內保有資源儲量(122b+333)20568kt(瓷土6171kt,粘土量2446kt;瓷石14397kt),其中控制的經濟基礎儲量(122b)8629kt(瓷土3532kt,粘土量1400kt;瓷石5097kt),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3)11939kt(瓷土2639kt,粘土量1046kt;瓷石9300kt),本次設計利用的礦產資源儲量1528.2萬t,確定的開采儲量1085.3萬t,設計礦產資源利用率為71%。
五、該項目的污染物排放執行下列標準:
(一)、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項目大氣污染源主要集中在礦區和臨時堆放場,產生的廢氣主要為開挖、鏟裝、運輸等環節產生的粉塵廢氣以及車輛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汽車尾氣,粉塵廢氣中污染物的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施工機械及車輛運輸廢氣中污染物執行《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 17691—2018)中的限值;食堂油煙排放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具;
?。ǘ?、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運營期員工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用于礦區綠化灌溉及周邊林地灌溉,參照執行《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旱作標準;
?。ㄈ?、噪聲排放標準:營運期項目所在區域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ㄋ模?、固體廢物排放標準:一般固廢《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關于發布《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 2001)等3項國家污染物控制標準修改單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36號)。危險廢物暫存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2013年修訂)、《危險廢物收集 貯存 運輸技術規范》(HJ 2025-2012);
六、按《報告表》要求落實“三同時”制度,即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與污染防治工程要實行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入使用,并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環保要求。
七、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等發生重大變動時,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八、本批復作為該建設項目選址報建和建設依據。項目建成后,應竣工環保驗收,并報監管部門備案,納入常規范圍管理。
九、本項目日常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由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分局負責;本項目的“三廢”排放應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監測,為日常的監督管理提供依據。
十、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十一、公示時間和聯系方式:
本項目審批公示時間5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受理單位:和平縣環境保護局
聯系電話:5677972
電子郵件:2385378069@qq.com
聯系地址: 和平縣城東堤路49號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 郵 編:517200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