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千禧年喜慶文化(和平縣)有限公司年產絨布工藝品25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和環審[2021]3號
千禧年喜慶文化(和平縣)有限公司年:
你公司報來《千禧年喜慶文化(和平縣)有限公司年產絨布工藝品25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相關資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6年9月1日施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以及《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名錄(2019年本)的通知》和《河源市環境保護局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建設項目名錄(2017年本)的通知》等有關規定,批復如下:
一、千禧年喜慶文化(和平縣)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生產年畫對聯及絨布工藝品企業,選址和平縣陽明鎮福和雙到產業基地C棟第二、三層和E棟第二層(項目中心地理坐標為: 北緯24.462743552°,東經114.923214815°)建設年產絨布工藝品25噸建設項目。主要從事對聯生產加工等,項目占地面積4600平方米,建筑面積4600平方米,租賃和平縣福和經濟技術開發有限公司的廠房建設,項目總投資200萬元,項目建成后年產絨布工藝品25噸。
二、根據河源市美蘭生態環境咨詢有限公司編制的《千禧年喜慶文化(和平縣)有限公司年產絨布工藝品25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評價結論,項目在認真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原則同意該項目建設。
三、該項目的污染物排放執行下列標準:
(一)大氣執行標準:項目營運過程中產生的總VOCS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第Ⅱ時段排放限值;煙塵顆粒物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顆粒物0.092t/a(其中:有組織排放量0.012t/a、無組織排放量t/a)、VOCs0.156(其中:有組織排放量0.0627t/a、無組織排放量0.0933t/a);
(二)廢水執行標準:項目生產廢水經氣浮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生產,回用水水質參照執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洗滌用水水質標準。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達排執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和平縣城生活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經處理污水指標達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中較嚴者;
(三)噪聲執行:項目營運期邊界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四)固體廢物執行:固體廢物管理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其修改單的有關規定。危險廢物執行《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16)、《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 2013年修改單;
四、落實環保“三同時”制度,即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與污染防治工程實行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入使用,并落實以下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環保要求,主要包括:
(一)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印花車間2#生產過程中混合攪拌、印花、烘干和洗網工序產生的總VOCs經集氣罩收集,通過管道由風機送至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G2高空排放;
(二)做好廢水、污水處理工作:洗滌用水回用攪拌桶、網版清洗,不外排;
(三)做好噪聲工作:項目做好設備消聲、減震和圍墻隔聲、距離衰減要求;
(四)做好固體廢物處理工作:固體廢棄物按照固廢性質進行分類收集和儲存工作;
五、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等發生重大變動時,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六、本批復作為該建設項目選址報建和建設依據。項目建成后,須組織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報生態環境監管部門備案,納入常規管理。
七、本項目日常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由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分局負責;本項目的“三廢”排放應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監測,為日常的管理提供依據。
和平縣環境保護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