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和平藥業有限公司中藥生產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受理公告
根據廣東和平藥業有限公司中藥生產建設項目的申請,和平縣環境保護局已受理了《報告表》及相關材料。按《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和《廣東省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公眾參與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一、項目名稱:廣東和平藥業有限公司中藥生產項目
二、建設單位:廣東和平藥業有限公司
三、建設地點:和平縣福和產業轉移園B-03-09-1地塊
四、工程內容及建設規模
廣東和平藥業有限公司擬投資2000萬元,在和平縣福和產業轉移園C-3-04-02號地塊新建廠區,建設中藥生產項目,項目建設規模為年產板藍根茶1000000盒、板藍根顆粒400000包、夏桑菊顆粒300000包、重感靈片1500000盒、野木瓜片1400000瓶、漢桃葉片2000000瓶。建設內容包括提取車間、綜合生產車間、研發辦公樓和配套共用工程和輔助工程等。
五、該項目的污染物排放執行下列標準:
(一)、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項目天然氣鍋爐產生的SO2及煙塵執行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中表2(新建鍋爐)的燃氣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
(二)、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藥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6-2008)規定:項目廢水排放滿足譚頭崗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要求。譚頭崗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執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及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中B等級標準。譚頭崗污水處理廠的尾水排放標準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2002)一級A標準和廣東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中較嚴者。項目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執行《中藥類制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6-2008)表2中標準;
(三)、噪聲排放標準:施工期噪聲評價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運營期噪聲排放標準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功能區對應標準限值;
(四)、固體廢物:一般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單內容;危險廢物貯存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單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固體廢物排放和管理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治理法》的有關規定;
六、按《報告表》要求落實“三同時”制度,即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與污染防治工程要實行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入使用,并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環保要求。
七、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等發生重大變動時,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八、本批復作為該建設項目選址報建和建設依據。項目建成后,應竣工環保驗收,并報監管部門備案,納入常規范圍管理。
九、本項目日常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由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分局負責;本項目的“三廢”排放應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監測,為日常的監督管理提供依據。
十、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十一、公示時間和聯系方式:
本項目審批公示時間5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受理單位:和平縣環境保護局
聯系電話:5677972
電子郵件:2385378069@qq.com
聯系地址: 和平縣城東堤路49號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和平分局) 郵 編:517200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