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寶科技(河源)有限公司年產1000萬套塑膠玩具、3000萬套電子塑膠玩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前公示
根據捷寶科技(河源)有限公司年產1000萬套塑膠玩具、3000萬套電子塑膠玩具建設項目的申請,和平縣環境保護局已受理了《報告表》及相關材料。按《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和《廣東省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公眾參與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一、項目名稱:捷寶科技(河源)有限公司年產1000萬套塑膠玩具、3000萬套電子塑膠玩具建設項目
二、建設單位:捷寶科技(河源)有限公司
三、建設地點:河源市和平縣陽明鎮福和產業轉移園工業九路C-02-02-5號地塊
四、工程內容及建設規模
捷寶科技(河源)有限公司擬在河源市和平縣陽明鎮福和產業轉移園工業九路C-02-02-5號地塊(項目中心地理坐標:23°28'10.43"N,114°54'47.07"E)。項目總投5000萬元,建筑占地面積7425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1075平方米。項目建成后年產1000萬套塑膠玩具、3000萬套電子塑膠玩具。
五、該項目的污染物排放執行下列標準:
(一)、項目營運期生產廢氣VOCs參照執行廣東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第Ⅱ時段排放濃度標準;顆粒物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二)、項目生活污水經過三級化糞池處理后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和平縣城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和平縣城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和 《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中較嚴者。
(三)、本項目營運期四周邊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
(四)、一般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環保部2013年36號公告修改單中貯存、處置標準;危險廢物貯存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環保部2013年36號公告修改版中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六、按《報告表》要求落實“三同時”制度,即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與污染防治工程要實行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入使用,并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環保要求。
七、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等發生重大變動時,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八、本批復作為該建設項目選址報建和建設依據。項目建成后,應竣工環保驗收,并報監管部門備案,納入常規范圍管理。
九、本項目日常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由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分局負責;本項目的“三廢”排放應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監測,為日常的監督管理提供依據。
十、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十一、公示時間和聯系方式:
本項目審批公示時間十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受理單位:和平縣環境保護局
聯系電話:5677972
電子郵件:2385378069@qq.com
聯系地址: 和平縣城東堤路49號 (和平縣環境保護局)
郵 編:517200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