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河源市頻源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萬㎡FPC板組裝加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河源市頻源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報送的《河源市頻源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萬㎡FPC板組裝加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相關資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16年9月1日施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以及《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名錄(2019年本)的通知》和《河源市環境保護局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建設項目名錄(2017年本)的通知》等有關規定,批復如下:
一、河源市頻源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擬投資200萬元,租用河源市和平縣福和工業轉移園工業3路D6-1地塊2樓,主要FPC組裝加工項目(中心位置:東經:114°55′02.76 ″;北緯:24 °27 ′41.44 ″)。項目占地面積1500m2,建筑面積1200m2(租用廠房),項目屬于電子電路制造項目,建成后年產3萬平方米FPC板。
二、根據廣州巨恒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編制的《河源市頻源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年產3萬㎡FPC板組裝加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評價結論,項目在認真落實報告表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原則同意該項目建設。
三、該項目的污染物排放執行下列標準:
?。ㄒ唬┐髿鈭绦校籂I運期廢氣顆粒物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有機廢氣排放執行《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 Ⅱ時段標準以及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廢氣總量控制指標核定為顆粒物:0.0225 t/a,VOCs:0.2491t/a(有組織排放量為0.1769t/a,無組織排放量為0.0722t/a)。
?。ǘU水執行:項目生活污水經過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和平縣城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和平縣城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執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中較嚴者;生產廢水經預處理后經污水管網排入譚頭崗污水處理廠處理,譚頭崗污水處理廠出水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和 《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中較嚴者。生產廢水排放總量為0.96 t/a;其中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為:CODcr:0.0003 t/a;NH3-N:1.9×10-5t/a。
?。ㄈ┰肼晥绦校喉椖繝I運期四周邊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
(四)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環保部2013年36號公告修改單中貯存、處置標準;危險廢物貯存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環保部2013年36號公告修改版中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四、落實環保“三同時”制度,即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與污染防治工程實行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入使用,并落實以下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環保要求,主要包括:
(一)做好各類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完善相應的監測、運行記錄,確保各類污染物達標排放;
(二)做好清潔生產工作,從源頭控制污染物的產生,減少污染物排放量;
?。ㄈ┳龊酶黝悘U物的臨時存放場所的防滲、防漏措施,杜絕事故性排放;
?。ㄋ模﹪栏衤鋵嵲u價提出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將項目污染物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
五、不得建設電路板制造的電鍍工藝(工序)。
六、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等發生重大變動時,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七、本批復作為該建設項目選址報建和建設依據。項目建成后,須組織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報生態環境監管部門備案,納入常規管理。
八、本項目日常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由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分局負責;本項目的“三廢”排放應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監測,為日常的管理提供依據。
和平縣環境保護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