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河源市新飛銳實業有限公司遷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前公示
根據河源市新飛銳實業有限公司遷擴建項目的申請,和平縣環境保護局已受理了《報告表》及相關材料。按《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和《廣東省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公眾參與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一、項目名稱:河源市新飛銳實業有限公司遷擴建項目
二、建設單位:河源市新飛銳實業有限公司
三、建設地點:和平縣陽明鎮福和產業轉移園福和雙到產業基地D棟三樓。
四、項目概況:建設單位擬將項目廠址搬遷到和平縣陽明鎮福和產業轉移園福和雙到產業基地D棟三樓(中心坐標為東經114°55’19.41”,北緯24°27’44.54”)并擴建,原廠址不再進行生產。遷擴建后,項目總投資300萬元,占地面積1360m2,總建筑面積約1300m2,主要從事互感器、變壓器的生產,年產互感器約10萬只、變壓器12.8萬只。
五、該項目的污染物排放執行下列標準:本項目所在區域屬二類環境空氣功能區
1、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項目含錫廢氣排放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總VOCs參照執行《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第Ⅱ時段排放限值以及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
2、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項目所在區域屬于和平縣城生活污水處理廠集污范圍,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入和平縣城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與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中的較嚴值。
3、噪聲排放標準
本項目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2類功能區排放限值。
4、固體廢物
固體廢物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關于發布<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等3項國家污染物控制標準修改單的公告》(環保部公告2013年第36號)和《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廣東省城市垃圾管理條例》等國家和廣東省、河源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
六、按《報告表》要求落實“三同時”制度,即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與污染防治工程要實行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入使用,并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環保要求。
七、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等發生重大變動時,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八、本批復作為該建設項目選址報建和建設依據。項目建成后,應竣工環保驗收,并報監管部門備案,納入常規范圍管理。
九、本項目日常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由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分局負責;本項目的“三廢”排放應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監測,為日常的監督管理提供依據。
十、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十一、公示時間和聯系方式:
本項目審批公示時間十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受理單位:和平縣環境保護局
聯系電話:5677972
電子郵件:2385378069@qq.com
聯系地址:和平縣城東堤路49號 (和平縣環境保護局)
郵 編:517200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