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年產1200噸環保機制竹炭項目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前公示
根據年產1200噸環保機制竹炭項目建設項目的申請,和平縣環境保護局已受理了《報告表》及相關材料。按《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和《廣東省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公眾參與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一、項目名稱:年產1200噸環保機制竹炭建設項目
二、建設單位:和平縣上陵鎮鴻達竹炭廠
三、建設地點:和平縣上陵鎮桃源村石下,中心點地理坐標為:E:114°59′23″;N:24°34′31″,
四、項目概況:占地面積為1200㎡,建筑面積400㎡,總投資85萬元,年加工機制竹炭1200噸,原材料為外購的廢棄竹木材、竹屑和木屑等。
五、該項目的污染物排放執行下列標準:
(一)廢水: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周邊林地灌溉,執行《農田灌溉水質標準》(GB5084-2005)標準。本項目所在區域地下水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
(二)廢氣: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
(三)噪聲: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
(四)固體廢物:本項目固體廢物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其修改單、《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等有關規定。
六、按《報告表》要求落實“三同時”制度,即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與污染防治工程要實行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入使用,并落實以下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環保要求,主要包括:
(一)項目營運期應采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設備,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降低能耗、物耗和各種污染物的產生量、排放量,減少“三廢”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1加強施工期間對周邊植被的保護,做好設施的恢復工作。
2營運期加強廠區降塵,加強生物質顆粒物料的運輸和裝卸管理,減少粉塵產生。注意加強職工個人安全防護,確保職工身體健康。
3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做到主體工程與環境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運行,全面實現達標排放,減少環境污染。
4搞好綠化美化工作,種植樹木、花草,取得美化環境的作用。
5加強廠區環境管理,健全各項生產操作和環境管理制度,成立環保機構,指派專人負責環保。
6合理規劃廠區綠化,美化環境,綠化以喬、灌、草等相結合,同時廠區四周應種植防火綠化帶,做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七、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等發生重大變動時,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八、本批復作為該建設項目選址報建和建設依據。項目建成后,應竣工環保驗收,并報監管部門備案,納入常規范圍管理。
九、本項目日常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由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分局負責;本項目的“三廢”排放應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監測,為日常的監督管理提供依據。
十、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十一、公示時間和聯系方式:
本項目審批公示時間十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受理單位:和平縣環境保護局
聯系電話:5677972
電子郵件:2385378069@qq.com
聯系地址: 和平縣城東堤路49號 (和平縣環境保護局)
郵 編:517200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