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和平縣粵深鋼實業有限公司新建空分配套生產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前公示
根據和平縣粵深鋼實業有限公司新建空分配套生產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建設項目的申請,和平縣環境保護局已受理了《和報告表》及相關材料。按《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和《廣東省建設項目環保管理公眾參與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
一、項目名稱:和平縣粵深鋼實業有限公司新建空分配套生產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建設項目
二、建設單位:和平縣粵深鋼實業有限公司
三、建設地點:和平縣大壩鎮石破村180鄉道中段七窖崗(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4°29'48",北緯24°56'27")
四、項目概況:項目總投資6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萬元),和平縣粵深鋼實業有限公司新建空分配套生產項目總占地面積為140493m2,總建筑面積21576.7m2。主要從事氧氣、液氧、氮氣、液氮的加工生產,年產量分別為2613.6萬m2/a、2613.6萬m2/a、2376萬m2/a、2.97萬m2/a。
五、該項目的污染物排放執行下列標準:(一)廢水:項目空分裝置的冷卻方式為間接冷卻,冷卻用水為普通的自來水,冷卻水為循環使用,不外排。員工生活污水執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的一級標準后直排冷卻水直接回用,不外排。
(二)噪聲: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六、按《報告表》要求落實“三同時”制度,即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與污染防治工程要實行同時設計、同時建設、同時投入使用,并落實以下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環保要求,主要包括:
項目建設在落實相關措施對各種污染物進行有效的治理,防治廠區環境污染,可降低其對周邊生態環境的影響,并搞好周圍的綠化、養化、以減少對附件區域生態環境的影響。
七、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等發生重大變動時,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八、本批復作為該建設項目選址報建和建設依據。項目建成后,應竣工環保驗收,并報監管部門備案,納入常規范圍管理。
九、本項目日常的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由縣環保局環境監察分局負責;本項目的“三廢”排放應委托有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監測,為日常的監督管理提供依據。
十、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十一、公示時間和聯系方式:
本項目審批公示時間十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
受理單位:和平縣環境保護局
聯系電話:5677972
電子郵件:2385378069@qq.com
聯系地址: 和平縣城東堤路49號 (和平縣環境保護局)
郵 編:517200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