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直達2021年城鄉義務教育公用經費補助資金的通知
和財科教〔2021〕5號
和平縣教育局、各義務教育學校:
根據河源市財政局《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城鄉義務教育公用經費補助資金的通知》(河財科教〔2020〕146號)文件精神,現下達我縣2021年度各義務教育學校春季義務教育公用經費補助資金40249400元(中央32900000元,省級資金7349400元);其中列入“2050202小學教育”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功能科目22187525元,列入“2050203初中教育”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功能科目18061875元,政府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列入“50502商品和服務支出”,部門預算經濟分類科目列入“302商品和服務支出”相關科目。
一、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資金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的要求,本次下達的城鄉義務教育公用經費補助資金實行特殊轉移支付機制,列入直達資金管理,并納入中央和省財政直達資金監控系統全程監測,直達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該標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
二、請各相關學校嚴格按照城鄉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使用辦法監督使用資金,并做好相關資料收集、上報、績效管理等相關工作。
注:此項資金為三保非專戶資金、直達資金
和平縣財政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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