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批復2015年度縣財政局決算的通知
和平縣財政局:
和平縣2015年度縣級部門決算工作已經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財政財務管理有關規定,經審核,現批復你單位2015年度決算。
一、核定你單位2015年度年初結轉和結余零萬元,本年收入4415.37萬元,本年支出4415.37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零萬元,結余分配零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零萬元。
二、核定你單位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零萬元,本年財政撥款收入4415.37萬元,本年支出4415.37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零萬元。
三、核定你單位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零萬元,本年收入零萬元,本年支出零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零萬元。
四、核定你單位上報2015年度“三公”經費支出57.93萬元。
五、你單位應當自財政部批復決算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據本批復文件向所屬單位批復決算。
六、你單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要求,切實履行決算公開的責任和義務,積極做好本部門決算公開相關工作,并及時將決算公開情況反饋縣財政局對口管理股室。
和平縣財政局
二0一六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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