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和平縣農機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和平縣農機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七、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八、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十一、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詳見附件:2018年部門預算表1-表11)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和平縣農機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業機械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制定并組織實施全縣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和計劃,籌集農業機械化發展資金,管理農業機械化事業專項資金和國家投資興建的各類農業機械化服務設施。
(三)組織、指導農業機械化工程開發和科學研究、技術引進、試驗、示范、推廣及教育培訓,對農業機械的生產、銷售、維修實施行業質量監督管理。
(四)建立健全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組織開展農業機械社會化服務,負責農業機械救災油料的協調、安排,組織農業機械抗災救災。
(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按規定負責農業機械產品質量檢驗、鑒定和認證管理。
(六)負責農業機械供應和農業機械化的統計、信息收集與發布。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無下屬單位,部門預算為和平縣農機局本級預算。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我局內設5個機構:辦公室、安全監理股、農機管理股、農機化技術推廣服務站、農機學校。
人員構成情況:縣農機局行政編制14人,事業編制5人,退休1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
(詳見附件:2018年部門預算表1-表11)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2018年本部門收入預算276.60萬元,比上年減少37.5萬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減少37.5萬元;項目支出與上年持平;支出預算276.60萬元,比上年減少37.5萬元,下降11.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減少37.5萬元;項目支出與上年持平。
二、“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8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4.6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輛,公務用車購置0萬元,運行費3.6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接待費1萬元,與上年保持不變。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安排19.8萬元,比上年減少1.6萬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其中:辦公費3萬元,印刷費0.5萬元,水費0.3萬元,電費0.5萬元,郵電費0.5萬元,差旅費2.1萬元,維修(護)費0.5萬元,會議費1萬元,培訓費2萬元,公務接待費1萬元,工會費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8萬元。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沒有安排,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再安排。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辦公用房134平方米;車輛2輛,為一般公務用車與執法執勤車;電腦7臺;復印機1臺;打印機3臺。
二、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2018年,本部門沒有達到預算績效信息公開的項目。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指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是國家通過向社會征收以及出讓土地、發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專項用于支持特定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財政收支預算,是政府預算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部門預算:指與財政部門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系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的需要編制的本部門年度收支計劃,涵蓋部門各項收支,實行一個部門一本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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