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修訂印發和平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和府辦〔2018〕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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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修訂印發和平縣
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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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有關單位:
? ?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后的《和平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和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修訂印發和平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和府辦〔2012〕64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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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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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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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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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總則
? ? 1.1 ?編制目的
? ? 1.2 ?編制依據
? ? 1.3 ?適用范圍
? ? 1.4 ?工作原則
? ? 2.組織體系
? ? 2.1 ?縣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 ? 2.2 ?縣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 ? 2.3 ?縣指揮部辦公室
? ? 2.4 ?鎮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
? ? 2.5 ?專家組
? ? 3.風險評估
? ? 3.1 臺風災害風險
? ? 3.2 暴雨災害風險
? ? 3.3 寒冷災害風險
? ? 3.4 干旱災害風險
? ? 3.5 高溫災害風險
? ? 3.6 大霧災害風險
? ? 3.7 灰霾災害風險
? ? 3.8 道路結冰災害風險
? ? 4.情景構建
? ? 4.1 ?臺風災害情景
? ? 4.2 ?暴雨災害情景
? ? 4.3 ?寒冷災害情景
? ? 4.4 ?干旱災害情景
? ? 4.5 ?高溫災害情景
? ? 4.6 ?大霧災害情景
? ? 4.7 ?灰霾災害情景
? ? 4.8 ?道路結冰災害情景
? ? 5.監測預警
? ? 5.1監測預報
? ? 5.2 ?預警信息發布
? ? 5.2.1 發布機制
? ? 5.2.2 發布內容
? ? 5.3 ?預警行動
? ? 5.4 ?預警解除
? ? 6.應對任務
? ? 6.1 ?信息報告
? ? 6.2 ?響應啟動
? ? 6.3 ?任務分解
? ? 6.3.1臺風
? ? 6.3.2 暴雨
? ? 6.3.3 寒冷
? ? 6.3.4 干旱
? ? 6.3.5 高溫
? ? 6.3.6 大霧
? ? 6.3.7 灰霾
? ? 6.3.8 道路結冰
? ? 6.4 ?應急聯動
? ? 6.5 ?現場處置
? ? 6.6 ?社會動員
? ? 6.7 ?應急評估
? ? 6.8 ?應急終止
? ? 7.后期處置
? ? 7.1 ?調查評估
? ? 7.2 ?災情調查
? ? 7.3 ?恢復重建
? ? 7.3.1 ?制訂規劃
? ? 7.3.2 ?征用補償
? ? 7.3.3 ?災害保險
? ? 8.信息發布
? ? 9.能力建設
? ? 9.1 ?資金保障
? ? 9.2 ?物資保障
? ? 9.3 ?通信保障
? ? 9.4 ?交通保障
? ? 10.監督管理
? ? 10.1 ?預案演練
? ? 10.2 ?宣教培訓
? ? 10.3 ?責任與獎懲
? ? 11.附則
? ? 12.附件
? ? 12.1 Ⅰ級預警
? ? 12.2 Ⅱ級預警
? ? 12.3 ?Ⅲ級預警
? ? 12.4 ?Ⅳ級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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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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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編制目的
? ? 加強我縣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工作,建立健全氣象災害應急體系和運行機制,提高氣象災害防范、處置能力,最大程度減少或者避免因氣象災害造成的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
? ? 1.2 ?編制依據
? ?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森林防火條例》、《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辦法》、《廣東省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廣東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河源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河源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 ? 1.3 ?適用范圍
? ? 本預案適用于影響我縣行政區域的臺風、暴雨、寒冷、干旱、高溫、大霧、灰霾、道路結冰等氣象災害的防范和應對工作。
? ? 氣象因素引發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其他災害的處置,適用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
? ? 1.4 ?工作原則
? ?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和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全面加強應對氣象災害的應急體系建設,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
? ? (2)預防為主、科學高效。實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結合,提高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和防御標準。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項應急準備,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 ? (3)依法規范、協調有序。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的防范應對工作。加強各鎮、各有關單位信息溝通,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實現資源共享,確保氣象災害防范應對工作規范有序、運轉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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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組織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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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 ?縣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
? ? 發生跨鎮行政區域氣象災害,并造成較大危害時,由縣人民政府決定啟動相應的縣應急指揮機制,統一領導和指揮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 ? 建立縣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
? ? 總 指 揮:分管副縣長。
? ? 副總指揮:縣政府辦協調此項工作副主任、縣應急辦主任、縣氣象局局長。
? ? 成 ? ?員: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經商信局、縣教育局、縣科技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國土資源局、縣環保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農業局、縣畜牧獸醫漁業局、縣林業局、縣衛計局、縣文廣新局、縣安監局、縣旅游局、縣城管局、和平供電局、縣水文站、縣公安消防大隊、縣武警中隊等單位分管領導。
? ? 各成員單位根據應急響應級別,按照縣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配合做好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 ? 2.2 ?縣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 ? (1)縣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教育,配合有關部門(單位)做好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引導社會輿論客觀正面報道;配合有關部門(單位)做好重大氣象災害事件新聞發布,及時通報重大氣象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 ? (2)縣發改局:負責安排氣象災害損毀設施修復等相關工程項目,協調落實建設資金;做好救災糧油物資儲備、調撥和供應的組織、協調工作;加強價格調控監管,開展市場價格巡查,及時發現并打擊價格違法行為,保障重要商品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
? ? (3)縣經商信局:負責災區煤炭、電力、成品油供應保障和重點物資運輸協調;承擔縣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配合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做好電力應急的相關事務性工作; 負責組織、協調各通信運營企業配合氣象部門及時發布氣象災害預警預報信息,組織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 ? (4)縣教育局:負責協調、指導、監督各鎮按照當地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情況實施停課機制,保障幼托機構及學校(不含技校,下同)學生(含校車上、寄宿學生)安全;組織、指導各地對幼托機構及學校師生開展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演練工作,提高師生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 ? (5)縣科技局:負責安排防災減災科研項目。
? ? (6)縣公安局:負責組織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實施災區道路交通管制、疏導及車輛分流,保障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指揮、協調災區公安機關組織危險地區群眾安全轉移。
? ? (7)縣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災區救災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組織災情調查,核定、報告災情,發布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
? ? (8)縣財政局: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規范,對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給予相應資金支持。
? ? (9)縣人社局:負責指揮、協調受影響地區技工學校、用人單位落實氣象災害防御措施,按照當地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情況實施技校停課、用人單位推遲上班、提前下班或停工機制;組織、指導技校師生和外來務工人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教育、演練等工作,提高師生和外來務工人員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 ? (10)縣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指導各鎮做好地質災害監測,與氣象部門聯合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掌握重點地區地質災害的險情及處理動態。
? ? (11)縣環保局:負責指導、協調全縣各級環保部門開展因氣象災害引發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環境監測預警、監管工作。
? ? (12)縣住建局: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落實氣象災害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指導災區組織住房、工棚等安全排查和相關人員撤離。
? ? (13)縣城管局:負責組織、協調災區城市供水、燃氣等市政公用設施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務設施和城市排洪排澇等應急管理工作;組織清除影響氣象災害防御安全的違章建(構)筑物,開展園林和綠化設施應急搶險、維護管理和災后修復工作;負責市政設施及城市綠地防風工作,組織搶修受損的市政設施,及時排除險情。
? ? (14)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公路、鐵路交通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確保交通干線和搶險救災重要線路暢通;負責全縣高速公路及重點干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
? ? (15)縣水利局: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督促各鎮修復水毀水利工程;組織、指導全縣各大水庫、江河堤圍等水利工程安全監管;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應急水量調度,指導水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 ? (16)縣農業局:負責監測、發布農業相關災情,組織種子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組織、指導各鎮做好農作物病蟲害監測預警與防控;根據氣象災害預測預報,督促、指導有關災區保護或搶收農作物,指導農業救災和災后恢復生產。
? ? (17)縣畜牧獸醫漁業局:負責組織、指導各鎮做好重大動物疫病的監測預警與防控;根據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督促、指導水上漁排、漁船人員安全轉移以及漁排、漁船撤離、避險工作。
? ? (18)縣林業局:負責指導林業防御氣象災害和災后恢復生產;負責縣級抗災林木、木本花卉種子的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負責林業災情調查核實,指導和組織災區森林資源和森林生態的修復。
? ? (19)縣衛計局:負責組織、協調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 組織縣級醫藥儲備的應急調度。
? ? (20)縣文廣新局:負責指導、協調、監管廣播電臺、電視臺、期刊等媒體及時向公眾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做好宣傳引導工作。
? ? (21)縣安監局:負責監督、指導和協調重大氣象災害影響前后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預警、演練、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知識宣傳教育等。
? ? (22)縣旅游局:負責督促旅行社及時關注氣象變化,科學安排旅游線路,引導游客安全出行;協調旅游景區主管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指導旅游景區做好安全提示警示工作。
? ? (23)縣氣象局:負責災害天氣的監測、預報、預警以及信息報送、發布工作;參與重大氣象災害災情調查;開展氣象災害防災減災科普知識宣傳。
? ? (24)和平供電局:負責災區電力調度和供電設施搶修及支援工作;做好防災救災電力供應保障。
? ? (25)縣水文站:負責做好流域水文監測;負責提供水文相關信息。
? ? (26)縣公安消防大隊、縣武警中隊:負責組織協調武警部隊參與搶險救災工作;協助地方政府維護社會治安和救援受困群眾。
? ? 2.3 ?縣指揮部辦公室
? ? 縣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氣象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縣氣象局分管副局長擔任。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全縣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組織氣象災害趨勢會商,分析研判氣象災害影響程度和范圍,及時向縣指揮部匯報;根據縣指揮部的決定,負責啟動、變更或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響應。
? ? 2.4 ?鎮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
? ? 各鎮人民政府針對各種氣象災害,建立健全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組織做好應對工作。縣有關單位進行指導。
? ? 2.5專家組
? ? 縣氣象部門成立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專家組,完善相關咨詢機制,為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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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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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縣氣象局會同有關單位建立健全全縣重大氣象災害風險評估機制,定期組織風險評估,明確重大氣象災害防范和應對目標。全縣重大氣象災害風險包括臺風、暴雨、寒冷、干旱、高溫、大霧、灰霾、道路結冰等8種災害天氣風險。
? ? 3.1臺風災害風險
? ? 臺風帶來的大風、巨浪、暴雨等給江河水域以及陸地的生產生活帶來較強破壞性災害。
? ? 3.2 暴雨災害風險
? ? 短時強降水或持續強降水過程可能導致城鄉積澇、江河泛濫以及山洪、泥石流、山體滑坡等災害。
? ? 3.3 寒冷災害風險
? ? 寒潮和冷空氣引發的大風、低溫、雨雪冰凍、雨凇等災害影響人體健康以及農業、林業、交通、供電等方面。
? ? 3.4 干旱災害風險
? ? 干旱可能造成人及動物飲水困難,農、林作物減產甚至絕收,并可能引發森林火災。
? ? 3.5 高溫災害風險
? ? 高溫影響人體健康、動植物生長以及交通、供電、供水等方面。
? ? 3.6 大霧災害風險
? ? 大霧影響人體健康以及交通、供電等方面。
? ? 3.7 灰霾災害風險
? ? 灰霾影響人體健康以及交通、供電和生態環境等方面。
? ? 3.8 道路結冰災害風險
? ? 道路結冰影響人員出行及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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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情景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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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風、暴雨、寒冷、干旱、高溫、大霧、灰霾、道路結冰等8種重大氣象災害事件的常見應急情景如下。各鎮、各有關單位應結合實際,參照構建本鎮、本系統的應急情景。
? ? 4.1 ?臺風災害情景
? ? (1)基礎設施:電力、通信、能源等設施設備或傳輸線路、管道損毀造成電力、通信、能源等傳輸中斷。
? ? (2)交通:道路、鐵路等交通受阻,應急救災物資運輸受阻。
? ? (3)洪澇地質災害:強降水可能造成江河洪水、城鄉內澇、山洪暴發,引發泥石流、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
? ? (4)水上作業:江河、水庫等水上作業船舶、航行船舶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甚至引發重大安全事故,造成設施損毀、人員傷亡。
? ? (5)安全生產:企業廠房、圍墻倒塌,供電變電站、塔吊、龍門吊及其他大型設備等損毀,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及次生、衍生災害;大型廣告牌、電線塔(桿)等被風吹倒,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 ? (6)農林業:農作物倒伏減產甚至絕收,養殖業遭受損失。
? ? (7)教育:學校停課,可能影響重要考試;在校或路途師生安全受到威脅。
? ? (8)旅游:旅游景觀、旅游設施損毀,江河湖泊旅游人員安全受到威脅,造成游客滯留。
? ? 4.2 ?暴雨災害情景
? ? (1)基礎設施:電力、通信等設施設備或傳輸線路、管道損毀造成電力、通信等傳輸中斷。
? ? (2)交通:道路、鐵路等交通受阻,應急救災物資運輸受阻。
? ? (3)洪澇地質災害:強降水可能造成江河洪水、城鄉內澇、山洪暴發,引發泥石流、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
? ? (4)水上作業:江河、水庫等水上作業船舶、航行船舶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甚至引發重大安全事故,造成設施損毀、人員傷亡。
? ? (5)安全生產:企業廠房、圍墻倒塌,供電變電站、塔吊、龍門吊及其他大型設備等損毀,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及次生、衍生災害;大型廣告牌、電線塔(桿)等被風吹倒,可能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 ? (6)農林業:農作物倒伏減產甚至絕收,養殖業遭受損失。
? ? (7)教育:學校停課,可能影響重要考試;在校或路途師生安全受到威脅。
? ? (8)旅游:旅游景觀、旅游設施損毀,江河湖泊旅游人員安全受到威脅,造成游客滯留。
? ? 4.3 寒冷災害情景
? ? (1)交通:路面結冰導致道路交通受阻,鐵路列車晚點或停運,應急救災物資運輸受阻。
? ? (2)電力:電力設施設備及傳輸線路因冰凍損壞,電煤供應緊張,造成電網垮塌,甚至引發大面積停電事件。
? ? (3)通信:通信設施設備及傳輸線路因冰凍損壞,重要通信樞紐供電中斷。
? ? (4)農林牧漁業:蔬菜、糧食等作物及林木、水果和苗木被凍死,或因日照不足導致病蟲害蔓延,農作物絕收;家禽、牲畜及水產品被凍死或患病。
? ? (5)水利:溫度劇烈變化導致土壤層出現凸起和塌陷,危及水庫、池塘壩體安全,或出現房屋倒塌。
? ? (6)醫療:感冒咳嗽、發燒、關節炎、心腦血管等患者增多,醫院就診量增加。
? ? 4.4 干旱災害情景
? ? (1)供水:水資源嚴重不足,影響城鄉供水。
? ? (2)農林業:農田干裂,江河、水庫、池塘、井等缺水,甚至干枯。糧食、農作物、林木等因缺水長勢差,甚至干枯絕收。林木、草場植被退化,引發森林火災等。
? ? (3)衛生:因旱災導致的食品和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引發公共衛生事件。
? ? 4.5 高溫災害情景
? ? (1)供電:電網負荷增大,供電緊張,可能引發區域性停電事件。
? ? (2)醫療:戶外、露天工作者健康受到威脅,熱射病、中暑、心臟病、高血壓等患者增加,瘧疾和登革熱等疾病傳播加劇,醫院就診量增加。
? ? (3)交通:高溫可能導致汽車駕駛員疲勞駕駛以及汽車爆胎、自燃等交通事故。
? ? (4)安全生產:易燃易爆危險品運輸或存放不當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
? ? (5)農林業:影響農作物產量、樹木生長以及水產養殖業,可能引發森林火災。
? ? 4.6大霧災害情景
? ? (1)交通:能見度低可能引發道路、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 ? (2)供電:電網發生“污閃”故障。
? ? (3)醫療:易誘發呼吸系統疾病,甚至導致心血管病、高血壓、冠心病、腦溢血等,醫院就診量增加。
? ? 4.7灰霾災害情景
? ? (1)交通:能見度低可能引發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 ? (2)供電:電網發生“污閃”故障。
? ? (3)醫療:直接影響人體健康,嚴重時出現呼吸困難、視力衰退、手足抽搐等現象,誘發鼻炎、支氣管炎、心腦血管、冠心病、心力衰竭等病癥,醫院就診量增加。
? ? (4)教育:影響在校師生正常學習及往返學校。
? ? (5)農業:因日照不足,影響花卉植物、農作物生長,或導致病蟲害蔓延,影響作物產量。
? ? 4.8道路結冰災害情景
? ? (1)交通:路面結冰導致道路交通受阻,易引發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鐵路列車晚點或停運,應急救災物資運輸受阻。
? ? (2)電力:電力設施設備及傳輸線路因冰凍損壞,電煤供應緊張,造成電網垮塌,甚至引發大面積停電事件。
? ? (3)供水:低溫冰凍造成供水系統管道、設備凍裂,供水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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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監測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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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監測預報
? ? 各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快中小尺度災害性天氣監測系統、灰霾天氣監測系統、山洪地質災害監測系統、交通電力能源等專業氣象監測系統、水文監測預報系統等建設,優化加密觀測站網,完善縣級監測網絡,提高對氣象災害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綜合監測能力。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預測預報體系,建立災害性天氣事件的會商機制。
? ? 5.2預警信息發布
? ? 5.2.1 發布機制
? ?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發布遵循“歸口管理、統一發布、快速傳播”的原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由氣象部門負責制作,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其他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制作和向社會發布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氣象災害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信息,由有關單位制作或必要時聯合制作,并按規定程序報批后,按預警級別分級發布,其他組織和個人不得自行向社會發布。
? ? 5.2.2 發布內容
? ? 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內容主要包括:氣象災害預警的類別、級別、發布時間、預報時效、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
? ? 5.3預警行動
? ? 各鎮、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研究,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災害發展趨勢,有關責任人員要立即上崗到位,組織力量深入分析、評估可能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尤其是對本地區、本單位、本行業風險隱患的影響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預防和控制措施,落實應急救援隊伍和物資,做好啟動應急響應的各項準備工作。
? ? 5.4預警解除
? ? 根據事態發展,經研判不再造成災害影響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預警信息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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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應對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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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信息報告
? ? 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收集和提供氣象災害發生、發展、損失以及防御等情況,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或相應的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各鎮、各有關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逐級向上報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信息要按照規定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報告。
? ? 6.2響應啟動
? ? 縣指揮部按照氣象災害程度、范圍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類別啟動應急響應。
? ? 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分別達到不同應急響應啟動級別,按照最高響應級別的災種啟動應急響應。
? ? 同時發生兩種以上氣象災害且均未達到應急響應標準,但可能或者已經造成損失和影響時,根據不同程度的損失和影響在綜合評估基礎上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 ? 按照氣象災害及其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的程度、范圍和發展趨勢,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級別由重到輕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
? ? (1)Ⅰ級響應
? ? 氣象災害Ⅰ級預警發布后,或氣象災害已給我縣造成特別重大影響,由縣指揮部立即組織指揮部成員和專家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并報請縣人民政府決定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由縣人民政府發布緊急動員令,向各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 ? (2)Ⅱ級響應
? ? 氣象災害Ⅱ級預警發布后,或氣象災害已給我縣造成重大影響,縣指揮部立即組織指揮部成員和專家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縣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II級應急響應,向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 ? (3)Ⅲ級響應
? ? 氣象災害Ⅲ級預警發布后,或氣象災害已經給我縣造成較大影響,縣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縣指揮部副總指揮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向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 ? (4)Ⅳ級響應
? ? 氣象災害Ⅳ級預警發布后,或者氣象災害已給我縣造成一般影響,縣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分析研判,對氣象災害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由縣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向有關單位發布啟動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
? ? 6.3任務分解
? ? 啟動應急響應后,各地有關部門(單位)在各級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職責,積極配合、聯動,采取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共同開展重大氣象災害應對工作。主要應對任務包括:
? ? 6.3.1臺風
? ? (1)電力:發改、經商信、電力監管部門以及電網公司、發電企業等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 ? (2)通信:通信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電信運營企業為應急處置提供應急通信保障。
? ? (3)能源:發改部門做好救災糧油物資儲備、調撥和供應的組織、協調工作。經商信部門負責災區煤炭、電力、成品油的供應保障和重點物資運輸協調;衛計部門組織縣級醫藥儲備的應急調度。
? ? (4)交通:公安部門負責道路交通疏導,協助維護交通秩序,引導應急救援車輛通行。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協調地面交通運力以及疏散乘客,保障交通干線和搶險救災重要線路的暢通。鐵路部門負責疏導、運輸火車站的滯留旅客,保障救援物資的交通運輸。
? ? (5)臨時安置:公安部門負責維護臨時安置點秩序,做好消防、交通引導等工作。民政部門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災情調查和評估以及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為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 ? (6)洪澇地質災害:水利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督促各鎮完成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組織、指導全縣各大水庫、江河堤圍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應急水量調度,指導水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組織做好地質災害險情排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城管部門負責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務設施和城市排洪排澇等應急管理工作。
? ? (7)水上作業:漁業部門督促所有漁業船舶到安全場所避風。交通運輸、漁業部門督促指導碼頭加固有關設施,督促運營單位暫停運營、妥善安置滯留旅客。氣象部門密切監測臺風發生發展動態,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 ? (8)生產安全:人社部門根據臺風預警信號防御指引、提示,建議用人單位停工(特殊行業除外)或做好停工準備。安監部門督促、指導工礦企業開展尾礦庫、排土場、建筑施工工地、塔吊、龍門吊、生產廠房、職工宿舍、臨建設施、倉庫等建筑和重點部位,以及危險化學品倉庫、油庫、氣庫、石化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設施或安置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住建部門采取措施,督促有關單位加固門窗、圍板、棚架、臨時建筑物等,指導、督促企業開展氣象災害應急管理工作。住建、交通運輸等部門督查建筑施工高空作業和水上等戶外高危作業單位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城管部門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務設施。居民委員會、村鎮、小區、物業等單位及時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臺風影響的室外物品。
? ? (9)農林業:農業、林業部門指導農戶、果農、林農或有關單位采取有效防臺措施,減少災害損失。衛計部門開展防病工作指導和評估工作。
? ? (10)教育:教育、人社部門根據臺風預警信號防御指引、提示,組織督促全縣托幼機構、學校停課或做好停課工作。
? ? (11)旅游:旅游部門指導各旅行社科學安排路線、督導災區旅游景點關停。
? ? 6.3.2暴雨
? ? (1)電力:發改、經商信、電力監管部門以及電網公司、發電企業等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 ? (2)通信:通信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電信運營企業為應急處置提供應急通信保障。
? ? (3)交通:公安部門負責道路交通疏導,協助維護交通秩序,引導應急救援車輛通行。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協調地面交通運力和疏散乘客,保障交通干線和搶險救災重要線路的暢通。鐵路部門負責疏導、運輸火車站的滯留旅客,保障救援物資的交通運輸。
? ? (4)臨時安置:公安部門負責維護臨時安置點秩序,做好消防、交通引導等工作。民政部門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災情調查和評估以及受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并為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 ? (5)洪澇地質災害:水利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督促各鎮完成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組織、指導全縣各大水庫、江河堤圍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對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應急水量調度,指導水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組織做好地質災害險情排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城管部門負責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務設施和城市排洪排澇等應急管理工作。
? ? (6)生產安全:人社部門根據暴雨預警信號防御指引、提示,建議用人單位停工(特殊行業除外)或做好停工準備。安監部門督促、指導工礦企業開展尾礦庫、排土場、建筑施工工地、塔吊、龍門吊、生產廠房、職工宿舍、臨建設施、倉庫等建筑和重點部位,以及危險化學品倉庫、油庫、氣庫、石化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設施或安置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住建部門采取措施,督促有關單位加固門窗、圍板、棚架、臨時建筑物等,指導、督促企業開展氣象災害應急管理工作。住建、交通運輸等部門督查建筑施工高空作業和水上等戶外高危作業單位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城管部門采取措施,巡查、加固城市公共服務設施。居民委員會、村鎮、小區、物業等單位及時通知居民妥善安置易受暴雨影響的室外物品。
? ? (7)農林業:農業、林業部門科學調度機具及人力,指導農戶、果農、林農或有關單位采取有效防災措施,減少災害損失。衛計部門開展防病工作指導和評估工作。
? ? (8)教育:教育、人社部門根據暴雨預警信號防御指引、提示,組織督促全縣托幼機構、學校停課或做好停課工作。
? ? (9)旅游:旅游部門指導各旅行社科學安排路線、督導災區旅游景點關停。
? ? 6.3.3寒冷
? ? (1)電力:電力運行管理部門和電力監管部門指導電網公司、發電企業等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電力設施檢查和電網運營監控,及時排除危險、排查故障。
? ? (2)通信:通信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協調電信運營企業為應急處置提供應急通信保障。
? ? (3)交通:公安部門負責道路交通疏導,協助維護交通秩序,引導應急救援車輛通行。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協調地面交通運力和疏散乘客,保障交通干線和搶險救災重要線路的暢通。鐵路部門負責疏導、運輸火車站的滯留旅客,保障救援物資的交通運輸。
? ? (4)臨時安置:民政部門組織相關部門做好災情調查和評估,采取防寒救助措施,開放避寒場所;實施應急防寒保障,特別對貧困戶、流浪人員等要采取緊急防寒防凍應對措施。
? ? (5)農林牧漁業:農業、林業、漁業部門指導果農、菜農、林農和水產養殖戶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風措施,做好牲畜、家禽、苗木和水生動物的防寒保暖工作。住建、林業等部門組織實施國有樹木、花卉等防寒措施。
? ? (6)水利:水利部門開展涉水庫、池塘壩體等險情排查、災害救助工作,會同鎮人民政府組織轉移危險地帶以及居住在危房內的居民到安全場所避險。
? ? (7)醫療:衛計部門采取措施加強低溫寒潮相關疾病防御知識宣傳,組織做好醫療救治工作。
? ? 6.3.4干旱
? ? (1)供水:國土資源部門做好應急地下水水資源的勘察開發工作,協助水利、應急部門啟用已有地下水應急水源。水利部門加強旱情、墑情監測分析,合理調度水源,組織實施抗旱減災等。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適時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減輕干旱影響。
? ? (2)臨時安置:民政部門采取應急措施,做好救災人員和物資準備,并負責因旱缺水缺糧群眾的基本生活救助。
? ? (3)農業、林業:農業、林業部門指導農戶、林業生產單位采取管理和技術措施,減輕干旱影響;加強監控,做好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準備工作。
? ? (4)衛生:衛計部門會同有關單位采取措施,防范和應對旱災導致的食品和飲用水衛生安全問題所引發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 ? 6.3.5高溫
? ? (1)供電:發改、經商信、電力監管部門以及電網公司、發電企業等要按照職責分工,注意高溫期間的電力調配及相關措施落實,保證居民和重要電力用戶用電,根據高溫期間電力安全生產情況和電力供需情況,制訂拉閘限電方案,必要時依據方案執行拉閘限電措施;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
? ? (2)醫療:衛計部門采取積極應對措施,應對可能出現的高溫中暑以及相關疾病。
? ? (3)交通: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車輛減速,防止因高溫產生爆胎等事故。
? ? (4)生產安全:安監、經商信、氣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適時督促、指導企業開展以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為重點的隱患排查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做好高溫維護。
? ? (5)農林漁業:農業、林業、漁業部門指導緊急預防高溫對農、林、水產養殖業的影響。
? ? 6.3.6 大霧
? ? (1)交通:公安部門加強對車輛的指揮和疏導,維持道路交通秩序。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及時發布大霧預警信號及相關防御指引,適時加大預報時段密度;了解大霧的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工作。
? ? (2)供電:發改、經商信、電力監管部門以及電網公司、發電企業等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電網運營監控,采取措施盡量避免發生設備污閃故障,及時消除和減輕因設備污閃造成的影響,保障電力供應。
? ? (3)醫療:衛計部門采取積極措施,及時應對可能出現的相關疾病。
? ? 6.3.7灰霾
? ? (1)交通:公安部門加強對車輛的指揮和疏導,維持道路交通秩序。
? ? (2)供電:發改、經商信、電力監管部門以及電網公司、發電企業等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電網運營監控,采取措施盡量避免發生設備污閃故障,及時消除和減輕因設備污閃造成的影響。
? ? (3)醫療:衛計部門采取措施,防范和應對灰霾引起的公共衛生事件。教育、衛計、氣象等部門積極宣傳灰霾科普知識及防護應對措施。環保、氣象部門加強監測預報,聯合開展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會商。氣象部門根據天氣條件適時采取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 ? (4)教育:教育、人社部門根據灰霾預警信號防御指引、提示,指導師生采取灰霾防御措施,盡量減少學生在室外活動的時間,提醒低能見度下注意交通安全;在有條件的學校安裝和啟用清風系統,減少室內大氣污染。
? ? (5)農業:農業部門指導農戶做好灰霾防御措施,確保農作物正常生長。
? ? 6.3.8 道路結冰
? ? (1)交通:公安部門加強交通秩序維護,注意指揮、疏導行駛車輛;必要時,關閉易發生交通事故的結冰路段。公安、交通運輸部門提醒做好車輛防凍措施,提醒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車輛減速;會同有關單位及時組織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除冰工作。
? ? (2)臨時安置:民政部門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災情調查,為受災群眾和公路、鐵路等滯留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 ? (3)供電:發改、經商信、電力監管部門以及電網公司、發電企業等要按照職責分工,保障電力供應,注意電力調配及相關措施落實,加強電力設備巡查、養護,及時排查電力故障;做好電力設施設備覆冰應急處置工作。
? ? (4)供水:住建、城管、水利等部門做好供水系統等防凍措施。
? ? 6.4應急聯動
? ?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門分級協調,部門、企業分級聯動”的應急聯動機制。各級人民政府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單位,特別是交通運輸、民政、通信、供水、供電、供油及教育、農業、衛計、金融等重要行業主管部門要建立部門間應急聯動機制,并積極協調、推動相關重點企業之間建立應急聯動機制。
? ? 發生重大氣象災害,相關重點企業按照應急聯動機制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必要時,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部門間應急聯動機制協調處置,或報請本級人民政府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協調解決。
? ? 6.5現場處置
? ? 氣象災害現場應急處置,由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實行現場指揮官制度,各有關單位依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及時上報災情和人員傷亡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查明并及時組織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災害,組織公共設施的搶修和援助物資的接收與分配。
? ? 6.6社會動員
? ? 氣象災害事發地的各級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可根據氣象災害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范圍,廣泛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氣象災害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
? ? 氣象災害發生后,災區的各級人民政府或相應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組織基層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互救;鄰近的鎮人民政府根據災情組織和動員社會力量,對災區提供救助。
? ? 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審計、監察部門對捐贈資金與物資的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和監督。
? ? 6.7應急評估
? ? 重大氣象災害應急處置過程中,縣指揮部要及時組織成員單位、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專家組專家對重大氣象災害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發展趨勢及應急處置進度進行評估,為進一步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依據。
? ? 6.8應急終止
? ? 氣象災害已得到有效處置后,經評估短期內災害影響不再擴大或已減輕,縣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由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單位決定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終止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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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后期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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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1 ?調查評估
? ? 重大氣象災害應急響應終止后,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對氣象災害應對工作進行調查評估,針對氣象災害損失情況、造成災害的原因及相關氣象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氣象災害應對工作成功經驗與教訓,提出改進措施。調查評估工作結束后,災害發生地鎮級以上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將調查評估情況報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政府。較大以上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情況,由負責處置工作的縣級人民政府或者有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市人民政府。
? ? 7.2 ?災情調查
? ? 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災害發生地鎮級以上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組織氣象、民政、國土資源、住建、水利等有關部門進行氣象災害情況調查。各級民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開展災情核定工作。
? ? 7.3 ?恢復重建
? ? 7.3.1 ?制訂規劃
? ? 受災地區鎮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有關單位制訂恢復重建計劃,盡快組織修復被破壞的學校、醫院等公益設施及交通運輸、水利、電力、通信、供排水、供氣、輸油、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確保受災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 ? 發生重大氣象災害,超出事發地鎮人民政府恢復重建能力的,為支持和幫助受災地區積極開展生產自救、重建家園,縣人民政府制訂恢復重建規劃,出臺相關扶持優惠政策。同時,積極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 ? 7.3.2征用補償
? ? 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結束后,實施征用的鎮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及時返還被征用的財產;財產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實施征用的鎮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 ? 7.3.3災害保險
? ? 鼓勵公眾積極參加氣象災害商業保險和互助保險。保險機構要根據災情,主動辦理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事項。
?
8 信息發布
?
? ?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指揮機構按照分級響應原則,分別負責相應級別應急處置的信息發布工作。要統一信息發布口徑,必要時,報相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批準。
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主動向社會發布重大氣象災害相關信息和應對工作情況。必要時,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統一向社會公眾發布相關信息。加強輿情收集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公眾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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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能力建設
?
? ? 9.1 ?資金保障
? ? 財政部門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規范,對應急保障給予相應資金支持。
? ? 9.2 ?物資保障
? ? 經商信部門要會同相關單位做好搶險救災需要的救援裝備、醫藥和防護用品等重要工業品生產協調。
? ? 民政部門加強生活類救災物資儲備,完善應急采購、調運機制。
? ? 農業部門做好救災備荒種子儲備、調運工作,會同相關單位做好農業救災物資、生產資料的儲備、調劑和調運工作。
? ?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防災減災部門要按照規范儲備重大氣象災害搶險物資,并做好生產流程和生產能力儲備的有關工作。
? ? 9.3 ?通信保障
? ? 以公用通信網為主體,建立跨部門、跨地區氣象災害應急通信保障系統。災區通信管理部門要及時采取措施恢復遭破壞的通信線路和設施,確保災區通信暢通。
? ? 9.4 ?交通保障
? ? 公安部門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加強災區治安管理,積極參與救災、服務群眾等工作。
? ? 交通運輸、鐵路等部門要完善搶險救災、災區群眾安全轉移所需車輛、船舶、火車的調配方案,確保搶險救災物資的運輸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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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監督管理
?
? ? 10.1 ?預案演練
? ? 縣氣象部門負責定期組織本預案應急演練。
? ? 10.2 ?宣教培訓
? ? 各鎮、各有關單位要做好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公眾主動獲取預警信息的意識,提升公眾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各級人民政府及和平廣播電視臺、縣文廣新局、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等單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各種媒體,加大對氣象災害應急管理工作的宣傳、培訓力度。
? ? 10.3 ?責任與獎懲
對在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11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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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名詞術語
? ?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 ? 臺風是指生成于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熱帶氣旋,其帶來的大風、暴雨等災害性天氣常易引發洪澇、風暴潮、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 ? 暴雨是指24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50毫米以上,或12小時內累積降水量達30毫米以上的降水,可能引發洪澇、滑坡、泥石流等災害。
? ? 寒冷是指強冷空氣的突發性侵襲活動帶來的大風、降溫等天氣現象,可能對農業、交通、人體健康、能源供應等造成危害。
? ? 干旱是指長期無雨或少雨導致土壤和空氣干燥的天氣現象,可能對農牧業、林業、水利以及人畜飲水等造成危害。
? ? 干旱等級:特旱是指基本無土壤蒸發,地表植物干枯、死亡;重旱是指土壤出現較厚的干土層,地表植物萎蔫、葉片干枯,果實脫落;中旱是指土壤表面干燥,地表植物葉片白天有萎蔫現象。
? ? 高溫是指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的天氣現象,可能對農業、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 ? 大霧是指空氣中懸浮的微小水滴或冰晶使能見度顯著降低的天氣現象,可能對交通、電力、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 ? 灰霾是指大量極細微的干塵粒等氣溶膠均勻地浮游在空中,水平能見度<10公里,相對濕度<95%的空氣普遍渾濁天氣現象,排除降水、沙塵暴、揚沙、浮塵、煙幕、吹雪、雪暴等天氣現象造成的視程障礙,可能對交通、環境、人體健康等造成危害。
? ? 灰霾等級:重度灰霾是指能見度<2公里;中度灰霾是指2公里≤能見度<3公里;輕度灰霾是指3公里≤能見度<5公里。
? ? 道路結冰是指由于低溫,雨、雪、霧在道路凍結成冰的天氣現象,可能對交通、電力、通信設施等造成危害。
? ? (2)本預案由縣人民政府組織修訂,由縣氣象局負責解釋。
? ? (3)鎮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單位、群眾自治組織、企事業單位等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訂、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
? ? (4)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和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修訂印發和平縣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和府辦〔2012〕64號)同時廢止。
?
1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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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氣象災害預警標準
? ? 12.1Ⅰ級預警
? ? (1)臺風
? ?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可發布臺風Ⅰ級氣象災害預警。
? ? ①預計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臺風及以上級別的熱帶氣旋登陸我縣。
? ? ②預計未來24小時內將有超強臺風嚴重影響我縣。
? ? (2)暴雨
? ? 過去24小時內我縣有4個以上鎮出現特大暴雨天氣,或15個以上鎮出現大暴雨天氣,并對中心城區、重要工業區、人口密集區、偏遠山區等暴露度、脆弱性高的地區造成嚴重影響,且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雨以上天氣。
? ? (3)寒冷
? ? 預計未來48小時內我縣受寒潮影響,且和平國家基本氣象站過程最低氣溫降至0℃或以下,并可能造成重大影響。
? ? (4)干旱
? ? 全縣有三分之二的鎮達到重等氣象干旱以上等級或2個以上鎮達到特等干旱,并造成重大影響,且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
? ? Ⅰ級預警按《廣東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規定進行發布。
? ? 12.2 Ⅱ級預警
? ? (1)臺風
? ?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可發布臺風Ⅱ級氣象災害預警。
? ? ①預計未來48小時內將有臺風及以上級別的熱帶氣旋登陸我縣。
? ? ②預計未來48小時內將有強臺風及以上級別的熱帶氣旋嚴重影響我縣。
? ? ③預計未來48小時內將有超強臺風影響我縣。
? ? (2)暴雨
? ?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可發布暴雨Ⅱ級氣象災害預警。
? ? ①過去24小時內全縣有3個以上鎮出現特大暴雨天氣,或12個以上鎮出現大暴雨天氣,并對中心城區、重要工業區、人口密集區、偏遠山區等暴露度、脆弱性高的地區造成嚴重影響,且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雨以上天氣;②預計未來24小時15個以上鎮將出現大暴雨天氣,并可能對中心城區、重要工業區、人口密集區、偏遠山區等暴露度、脆弱性高的地區造成嚴重影響。
? ? (3)寒冷
? ? 預計未來48小時內我縣受寒潮影響,且和平國家基本氣象站過程最低氣溫降至3℃以下,并可能造成嚴重影響。
? ? (4)高溫
? ? 過去48小時內全縣有10個以上鎮連續兩天出現37℃以上高溫天氣,且部分鎮出現39℃以上高溫,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37℃以上高溫天氣。
? ? (5)干旱
? ? 全縣有半數及以上鄉鎮達到重等氣象干旱及以上等級或2個以上鎮達到特等干旱,并造成嚴重影響,且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
? ? (6)道路結冰
? ? 全縣有4個以上鎮已出現大面積道路結冰,且預計未來24小時最低氣溫低于0℃,日平均氣溫低于6℃,并伴有降水,導致道路結冰現象持續。
? ? Ⅱ級預警按《廣東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的規定進行發布。
? ? 12.3 ?Ⅲ級預警
? ? (1)臺風
? ?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可發布臺風Ⅲ級氣象災害預警:
? ? ①預計未來48小時內將有強熱帶風暴以上級別的熱帶氣旋嚴重影響我縣。
? ? (2)暴雨
? ?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可發布暴雨Ⅲ級氣象災害預警。
? ? ①過去24小時內全縣有1個以上鎮出現特大暴雨天氣,或3個以上鎮出現大暴雨天氣,并對中心城區、重要工業區、人口密集區、偏遠山區等暴露度、脆弱性高的地區造成較大影響,且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暴雨天氣;
? ? ②預計未來24小時有3個以上鎮將出現大暴雨天氣。
? ? (3)寒冷
? ? ①未來24小時內我縣受強冷空氣影響,且和平國家基本氣象站最低氣溫在3℃以下,并可能造成嚴重影響。
? ? (4)高溫
? ? 過去48小時全縣有3個以上鎮連續兩天出現37℃以上高溫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37℃以上高溫天氣。
? ? (5)干旱
? ? 全縣有2個以上鎮達到重旱以上等級或1個以上鎮達到特旱,并造成較大影響,預計干旱天氣或干旱范圍進一步發展。
? ? (6)道路結冰
? ? 全縣有1個以上鎮已出現大面積道路結冰,且預計未來24小時最低氣溫低于0℃,日平均氣溫低于6℃,并伴有降水,導致道路結冰現象持續。
? ? (7)大霧
? ? 預計未來24小時全縣有3個以上鎮的大部分地方將出現能見度低于100米的大霧天氣,或者已經出現并可能持續。
? ? (8)灰霾
? ? 全縣有2個以上鎮已出現重度灰霾天氣(日均能見度<2公里),未來24小時將持續。
? ? 12.4 ?Ⅳ級預警
? ? (1)臺風
? ? ①有熱帶風暴及以上級別的熱帶氣旋在南海或西太平洋活動,且預計未來72小時內將嚴重影響我縣。
? ? (2)暴雨
? ? 預計未來24小時全縣有2個以上鎮出現大暴雨天氣,并將對中心城區、重要工業區、人口密集區、偏遠山區等暴露度、脆弱性高的地區造成影響。
? ? (3)高溫
? ? 過去48小時內2個以上鎮連續兩天出現37℃以上高溫天氣,預計未來24小時上述地區仍將出現37℃以上高溫天氣。
? ? (4)大霧
? ? 預計未來24小時全縣有3個以上鎮的大部分地方將出現能見度低于200米的大霧天氣,或者已經出現并可能持續。
? ? (5)灰霾
? ? 全縣有2個以上鎮已出現中度灰霾天氣(2公里≤日均能見度<3公里),未來24小時將持續或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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