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人民政府關于陳曉敏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作者: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5-07-07 瀏覽次數:-次 【字體:小 大】 和府〔2025〕35號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有關規定及和組干〔2025〕51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同意: 陳曉敏同志任和平縣財政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李杰同志的和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和平縣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7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