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人民政府關于葉春生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作者: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23-06-16 瀏覽次數:-次 【字體:小 大】 和府〔2023〕15號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有關規定及和組干〔2023〕44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同意: 羅福興同志任和平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免去葉春生同志的和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張永浩同志的和平縣公安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葉風寬同志的和平縣衛生健康局副局長職務。 和平縣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