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人民政府關于曹金銀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和府〔2022〕21號
各鎮人民政府,縣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有關規定及和組干〔2022〕23號、和組干〔2022〕26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同意:
曹金銀同志任和平縣工業商務和信息化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徐興林同志任和平縣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副局長;
陳文立同志任和平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總工程師,免去其和平縣林業局總工程師職務;
黃明瑞同志任和平縣鄉村振興局副局長;
王偉光同志任和平縣林業局總工程師,免去其和平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總工程師職務;
免去羅遠智同志的和平縣鄉村振興局副局長職務。
和平縣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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