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十四五”期間中小學幼兒園公辦學位建設專項規劃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推動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粵府發〔2021〕55號)和《河源市教育局關于做好我市未來五年基礎教育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河教基〔2021〕202 號)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增加中小學幼兒園公辦學位供給,推動我縣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專項規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全國、全省教育大會要求,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進一步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提高辦學效益,促進教育公平,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辦好人民滿意教育,推動我縣中小學校幼兒園教育健康協調發展。
二、規劃原則
(一)依法規劃原則
嚴格按照《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進行規劃。規劃要求配套建設教育設施的住宅項目,教育配套設施應與項目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竣工驗收,驗收后無償移交縣政府并將其辦成公 辦學校。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城鄉規劃的建設行為進行嚴肅查處,確保教育設施用地和建設得到有效落實。
(二)民生優先原則
基礎教育學位建設是關系到千家萬戶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以十九大報告“優先發展教育事業”為引領,做到依法優先規劃教育用地,全面推進基礎教育學位建設。
(三)務實可行原則
符合配套建設幼兒園、中小學校的新建住宅小區必須落實預留教育建設用地,沒有按規定落實的居住建設項目,不得通過規劃審批。老城區通過置換和拆并整合等方式,結合城區“三舊”改造和區域用地功能調整對老城區幼兒園、中小學校用地進行保障,確保面積達到規定標準。鼓勵老城區采取“高中學校外遷、初中學校利用高中學校校舍、小學學校利用初中學校校舍”的梯次補位辦法,擴大縣城學校辦學空間。
三、規劃目標
(一)幼兒園學位規劃
1.新建幼兒園
(1)2021-2022年新建1所大型住宅小區的配套幼兒園福星幼兒園,該園建成后移交政府辦成公辦幼兒園,辦園規模為12個教學班,可提供約360個公辦幼兒學位。
(2)2023-2024年選址遷建陽明實驗幼兒園,辦園規模為15個教學班,可提供約450個公辦幼兒學位。
2.改擴建幼兒園。2023-2025年改擴建合水鎮中心幼兒園、長塘鎮中心幼兒園和東水鎮中心幼兒園,各可提供360個公辦幼兒學位。
(二)義務教育學校學位規劃
1.2021-2022年擴建福和小學教學樓。擴建2棟6層教學樓及市政附屬工程,占地面積3858平方米,建筑面積約7000平方米,規劃新增學位1000個。
2.2021-2022年遷址新建林寨鎮中心小學。選址林寨鎮石江村車 頭崗,規劃占地面積2.6萬平方米,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項目總投資4800萬元。規劃24個教學班1080個學位。
3.2023-2024年改擴建新社學校教學樓,改擴建綜合樓1棟(含報告廳),占地面積2500平方米,建筑面積8500平方米,規劃新增學位500個。
4.2024-2025年擴建和愛學校(特教學校)教學樓。擴建教學樓1棟,建筑面積1500平方米,規劃新增學位60個。
(三)高中學位規劃
1.擴建福和高級中學。擴建福和高級中學校舍,預計可新增300 個高中學位。
2.新建河源市振安實驗高級中學(民辦)。校園占地面積6萬平方米,建筑面積為6.5萬平方米,規劃30個教學班,新增1500個高中學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統籌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學位建設工作,以統籌推進區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聯席會議為依托,著力加強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學位建設工作的領導。我縣成立專門領導機構,由縣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縣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縣委編辦、縣教育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各鎮人民政府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加快推進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學位建設工作。
(二)明確部門職責。縣委編辦根據學位建設情況做好配套教師編制工作;縣發改局要做好學校建設的立項、審批等工作;縣教育局認真落實推進中小學、幼兒園項目建設工作,做好學位建設專項規劃;縣財政局要保障新建、改擴建公辦中小學幼兒園資金投入;縣自然資源局、各鎮人民政府認真落實學校、幼兒園用地及征地工作,負責解決學校建設用地、配套設備設施和推進項目建設;縣住建局認真落實房地產小區配建學校和幼兒園工作。
(三)加強督查落實。縣教育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要定期對縣城及各鎮中小學、幼兒園學位建設工作的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督查內容包括對新開發小區是否依法配套幼兒園、學校的建設;城鄉建設規劃是否合理預留教育發展用地;中小學幼兒園建設項目推進是否按規劃進行,存在問題是否及時提交聯席會議討論解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