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和平縣2025年秋季縣城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義務教育學校:
為進一步規范2025年秋季我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維護教育公平,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粵教基〔2020〕3號)、《河源市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實施方案》(河教基〔2025〕3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國家、省、市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的工作要求,現就做好和平縣2025年秋季縣城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實行陽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錄取結果等信息全面公開,自覺接受全社會監督。
(二)堅持“戶籍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合理劃定招生范圍,實行免試就近入學。
(三)堅持“公民同招”原則。民辦學校招生工作與公辦學校同步進行。
(四)堅持“三統一”原則。縣城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實行“統一時間受理、統一標準審核、統一方法錄取”。
二、招生申請時間、條件、方式
(一)申請時間。2025年7月28日—8月1日。2025年8月2日后招生入學系統將自動下線,不再接受網上申報。8月25日-26日為開放補報時間。
(二)招生條件。年滿六周歲(201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未取得小學學籍的適齡兒童。
(三)申報方式。利用微信“掃一掃”功能,掃描二維碼(下圖)即可進入“和平縣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系統”。申請人按提示注冊成功后,在線填寫并提交適齡兒童相關報名信息及佐證材料。每個適齡兒童只能申報1所小學。
三、招生范圍(示意圖見附件)
(一)陽明一小
解放路,民主路,河唇路,金帶路,光明路,群眾路,新民路,人民路,勝利路,中山二路,建設二路,嶺排路,新潭路,建設一路21號及以后路段,東山路47號至99號路段,東堤路1號至10號路段,中山一路1號至95號,和平大道1-11號,和平大道西門一至五巷,星星村,鐵潭村,矮寨村,碧坑,雞麻坑,芹菜塘,和祥路,黃陂壢坑,包括天駿豪庭、中心花園、福安居、和平家園、德興苑、東方廣場、東方商貿城、東方商住樓、東方建材市場、雅園居、西郊家園、怡樂居、景晟居、東方名都、新城花園、新城名府、和正嘉園、嘉怡怡錦新城、和平碧桂園、碧桂園星鉆、印象新天地等。
(二)陽明二小
中山一路96號及以后路段,建設一路1號至20號路段,和平大道12-17號路段,西堤路,東壩街、石角、米墩,福和西路,和順路,果園、果元、飛鳳原住民,包括商業街1-16號樓棟、世紀廣場、和平一號(新城一號)、寶信豪庭、和平華府、新豐豪庭、康城花園、伊隆達、東晟公館、教師新村、學府花園、寶信花園、文景樓等。
(三)陽明三小
教育路1-38號路段及公路養護站至公路局三叉路口以北區域,東山路100號-217號,南堤路,先烈路,康樂村,育才新村,包括錦繡小區、冠峰苑、東南家園、城南市場、和平灣花園、利君和庭、成勝居、順馳樓、謠廈小區、環城華庭等。
(四)龍湖學校
東堤路11號及以后路段,東山路1號至46號路段,飛鳳路,果園村,果園路,東園北路,果園新村,鹽倉新村,龍湖村,上棉村,包括東山小區、東山明珠、潤良居、匯景苑、匯豐苑、怡景苑、怡隆苑、龍湖小區、蟠龍居、潤澤樓、福和花園、遠晟豪庭、御水花園、聚英閣、御龍居、龍湖華庭、江南名府、翠景灣、龍潤居、廣泰花園、碧桂園天麓山、龍盛家園、幸福家園、祥福樓等。
(五)城南學校
東山路218號及以后路段,珊瑚路,珊瑚村,七窖村,珊背,三條圳,河西片,包括翠竹園、郵政家屬房、同輝名郡、遠大珊瑚、鑫世界家園、文筆苑、黃竹小區等。
(六)新社學校
新社村,新塘村,均聯村,均上村,富聯村(富坑、陳坑),謝洞村,均通村,新社大道,包括華城國際、潤隆居、東方名座、怡和花園、寶信雅居、聚隆花園、東方華座、濱河家園、東江雅苑、華城翡翠、順景花園、萬和城、興隆灣、恒豐花園、清水灣、廖芬家園、江景雅苑、聚景花園、順隆灣、大地豪庭、美華庭苑、濱河一號、平安家園、盛隆和府等。
(七)福和小學
豐道村,大樓英塘和老村,雅水河魚排,潭頭新村,包括商業街17號及以后樓棟、和平印象、百盛廣場、億和城市廣場、東方國際(一期、二期)、蘇州名府、幸福里、天驕豪庭、華夏名都、碧桂園公園上城、大地陽光城、華城鉆石、福豐樓、百盛時代、弘業花園、華強雅苑、東新翡翠瓏悅等。
(八)東華學校(民辦)
東華學校小學一年級面向全縣招收和平縣戶籍及符合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政策且年滿6周歲以上的適齡兒童(預計招生計劃200人)。報讀該校的適齡兒童需統一網上申報,如申報人數超過該校的招生計劃數,則通過電腦隨機搖號方式確定入讀對象。
四、招生批次及對象
此次招生分三個批次,按順序依次錄取,額滿為止。各批次及對象具體如下:
(一)第一批次
1.戶籍類。適齡兒童的戶籍在縣城小學招生區域范圍,需提供戶籍登記信息,按照招生范圍對應學校拍照相關材料上傳系統。戶籍類生源取得戶籍時間僅限于2025年6月30日及此日之前。
2.政策類。(1)現役軍人、烈士、傷殘退役軍人、公安英烈、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需提供如下材料:①父母部隊證明或部隊特殊身份證明(軍官證或士官證)、烈士證、傷殘等級證書等相關證明,②戶口簿原件(地址頁、學生頁);(2)港澳臺胞子女。法定監護人或適齡兒童本人為港澳臺胞,需提供港澳臺胞身份證原件;(3)其他符合教育優待政策的各類優待對象子女。需提供如下材料:①符合優待政策的相關證明,②戶口簿原件(地址頁、學生頁)。政策類生源可按照招生范圍對應學校拍照相關材料上傳系統。
(二)第二批次
房產類。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在一本戶口簿)在縣城小學招生區域內已購買房產或兒童本人為房屋產權人的適齡兒童。需提供如下材料:①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自動校驗),②最近一個月繳交的電費發票(可在“南網在線”微信小程序下載),③戶口簿原件(地址頁、學生頁),④適齡兒童的出生證(系統自動校驗)。按照招生范圍對應學校拍照相關材料上傳系統。
(三)第三批次
1.廉租房或公租房類。父母(其中一方)在縣城小學招生區域內擁有與政府簽訂廉租房或公租房(龍湖小區、謠夏小區、工業園小區)合同的適齡兒童。需提供如下材料:①廉租房或公租房登記信息(系統自動校驗),②最近一個月繳交的電費發票(可在“南網在線”微信小程序下載),③戶口簿原件(地址頁、學生頁)。按照招生范圍對應學校拍照相關材料上傳系統。
2.自建房或小產權房類。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在一本戶口簿)在縣城小學招生區域內擁有自建房或小產權房。需提供如下材料:①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交易公證書、建房批文或其他有效證明,②最近一個月繳交的電費發票(可在“南網在線”微信小程序下載),③戶口簿原件(地址頁、學生頁),④適齡兒童的出生證(系統自動校驗)。按照招生范圍對應學校拍照相關材料上傳系統。
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父母(其中一方)在縣城小學招生區域內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的適齡兒童。根據自身條件按下列兩種情況擇一提供材料:①社保證明(含養老保險滿六個月)、父母的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合同滿6個月)、戶口簿原件(地址頁、學生頁);②居住證(公安局辦理滿3個月)、戶口簿原件(地址頁、學生頁)。按照招生范圍對應學校拍照相關材料上傳系統。
五、資格審查及入學安排
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衛健局、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縣社保局等部門將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終端復核,申請人可以在招生系統實時查詢審核狀態。核定資格后,符合條件的,可在系統上獲取入學通知書;不符合條件的,將短信通知申請人。各校將于8月28日—8月30日公示新生入學名單。新生到校報名注冊時間由各校自行決定。
六、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
縣教育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計劃,指導和協調招生工作,處理日常問題。對涉嫌違規違紀行為,將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二)加強學籍管理
縣城小學要加強學籍管理,嚴格按照報名系統審核后下發的入學名單建立學生學籍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確保建檔學生人數與招生人數相符。不為無正常入學手續的學生申請建立學籍,不允許出現學生與學籍分離現象,嚴禁學校擅自接收不符合條件的學生或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新生。
(三)嚴格督查問責
嚴格做到“誰上報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對憑借職權插手招生工作、干擾招生管理秩序的,依法追究責任。嚴格按照招生時間、批次和辦法組織招生,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嚴禁擅自超計劃、超范圍招生,隨意增擴班級班額,擅自招收未足齡兒童等違規行為。對通過弄虛作假獲取入學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四)加大宣傳力度
我們將通過和平縣人民政府網以及微信、短信等媒體平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宣傳,讓招生政策家喻戶曉,并爭取取得家長與社會的廣泛支持與積極配合,努力營造招生入學工作的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各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附件:和平縣縣城公辦小學招生區域范圍(示意圖)
和平縣教育局
2025年7月23日
附件
和平縣縣城公辦小學招生區域范圍(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