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和平縣2025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的通知
和雙隨機辦〔2025〕3號
縣“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現將《和平縣2025年度本部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和平縣2025年度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印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認真落實好本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
一、嚴格執行計劃,規范涉企日常監管
要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規范經營主體日常監管工作要求,結合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推動本年度雙隨機抽查。嚴格按照計劃對經營主體實施抽查,合理安排抽查檢查時間,有序推進檢查任務,避免年底檢查工作扎堆及系統擁堵。對已納入隨機抽查的日常監管事項且上級未作專項部署的,原則上不再部署專項檢查和“全覆蓋”式巡查,在保證高效行使法定日常監管職責的同時,防止檢查過多和執法擾企。
二、完善動態管理,夯實監管基礎
各單位除使用本行業領域自建監管平臺的檢查外,涉企抽查均要通過廣東省“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以下稱“省級平臺”)開展。各單位要持續完善“一單兩庫”,及時在省級平臺更新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實現檢查對象名錄庫動態更新,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包括所有具有執法資質的人員。要加強抽查事項清單管理,對未列入年度計劃但實際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或已列入但需要調整的抽查,均要及時調整并依法公示,同時向縣“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備。
三、依法公開公示,提高監管透明度
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要求,抽查計劃必須向社會公示。各單位要按照“誰發起、誰檢查、誰錄入”的原則,在檢查完成后20個工作日內及時將檢查結果錄入省級平臺并進行公示,依法可不公示的信息在經審批程序后可決定不公示。原則上所有抽查計劃要在2025年11月10日前在系統上完成錄入并公示(牽頭單位要確保聯合抽查任務按時完成),年度抽查任務完成率和抽查結果公示率均須達到100%。
四、強化分類監管,提升監管效能
各單位要結合信用風險分級分類結果、行業風險等級等對抽查對象實施差異化抽取,推動實現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與專業領域監管有效結合,保障應用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的抽查事項占比80%以上,將有限的監管資源向重點事項傾斜。對于信用風險、行業風險均較低的檢查對象,探索使用非現場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率。同時不斷拓展信用分類結果運用場景,貫徹涉企“綜合查一次”清單制度,落實包容審慎監管,切實減少對信用等級高的企業干擾。
五、加強信息互通,強化基層工作指導
抽查中發現的問題,依照職權屬于本單位管轄的要依法予以查處,不屬于本單位管轄的要依法移交有管轄權的部門處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完善檢查工作的閉環。縣直部門要依據職責做好對基層部門涉企行政檢查的督促指導,確保基層部門對經營主體日常監管的規范、高效實施。
請各成員單位分別于2025年7月11日前、2025 年11月14日前將上半年、年度工作總結通過粵政易報送縣聯席會議辦公室。縣“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將不定期對全縣抽查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通報。
(聯系人:王慧敏,聯系電話:0762-5686662)
附件1 和平縣2025年度本部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pdf
附件2 和平縣2025年度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pdf
和平縣“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