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礦業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
河公易礦〔2024〕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1號)《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明確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規〔2023〕4號)《廣東省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管理辦法》(粵國土資法規發〔2010〕58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規定,河源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接受和平縣自然資源局的委托,通過河源市土地和礦產網上交易系統接受競買申請,組織實施廣東省和平縣合水塘建筑用花崗巖礦采礦權網上掛牌出讓的具體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一)擬出讓采礦權名稱:廣東省和平縣合水塘建筑用花崗巖礦。
(二)開采礦種:建筑用花崗巖(礦種類別編號:84711)。
(三)礦區位置:廣東省和平縣合水塘建筑用花崗巖礦區位于和平縣城北東15°方向,直距11km的大壩鎮湯湖村附近,行政區劃隸屬于和平縣大壩鎮。礦區中心地理坐標:東經114°57′24″,北緯24°33′13″。
(四)礦區范圍:礦區面積約0.1617平方公里,開采標高為+497.5米至+300米。擬設礦區范圍由14個拐點圈定,拐點坐標詳見下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
(五)礦區資源儲量
根據廣東省礦產資源儲量評審中心《關于<廣東省和平縣合水塘礦區建筑用花崗巖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評審結果的函》(粵儲審評〔2024〕131號),截至2024年7月31日,擬設礦區范圍內保有建筑用花崗巖礦資源量礦石量1084.78萬立方米(其中控制資源量礦石量658.24萬立方米,推斷資源量礦石量426.54萬立方米)。
礦體覆蓋層體積為73.68萬立方米。其中人工填土0.95萬立方米;殘坡積層體積為7.46萬立方米;全風化層總體積為34.22萬立方米(其中砂質高嶺土推斷資源量8.76萬立方米,建設用砂全風化花崗巖總體積25.46萬立方米,產砂率36.86%(體積比),估算建設用砂體積約為9.38萬立方米);半風化花崗巖39.81萬立方米(91.56萬噸),可作為瓷石用半風化花崗巖進行綜合利用。
根據廣東省金石評估服務有限公司組織評審的《廣東省和平縣合水塘礦區建筑用花崗巖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評審意見書(粵金評函〔2024〕30號),設計利用建筑用花崗巖可采儲量760.14萬立方米,高嶺土8.67萬立方米,開采剝離半風化層35.10萬立方米,全風化層23.12萬立方米,殘積層7.13萬立方米,人工填土0.95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粗破后進行外售,其余全部原礦外售。
(六)設計開采規模
50萬立方米/年。
(七)開采方式
露天開采。
(八)出讓年限
17年(基建期1年,正常生產期15年,閉坑治理期1年)。
二、出讓方式及確定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本宗采礦權委托河源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采取網上掛牌方式出讓,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網上掛牌期限屆滿,不低于起始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如在掛牌期限內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不低于起始價,掛牌成交。網上掛牌時間截止時有2個或2個以上的競買人報價,則轉入網上限時競價,通過網上限時(5分鐘)競價程序確定競得人。
三、競買人資格要求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但不接受聯合競買。
(二)競買人須提供在“信用中國”或“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無列入經營異常、嚴重失信名單不良行為記錄(提供網上查詢記錄截圖并加蓋公章)。
(三)凡是在“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名單,不得參加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的競買。(需提供承諾書詳見樣本并加蓋公章)
(四)被吊銷采礦許可證,且自被吊銷之日起未滿2年的采礦權人,不得參與競買。(需提供承諾書詳見樣本并加蓋公章)
四、出讓起始價、增價幅度及競買保證金
(一)掛牌起始價:人民幣 4325.27萬元(不含前期費用);
(二)競買報價增價幅度:人民幣100萬元或其整數倍;
(三)競買保證金:人民幣2000萬元。
五、交易活動時間和地點
(一)本次出讓公告發布期限: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2月2日。
(二)掛牌時間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2日16時止;交納保證金時間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8日16時止。網上交易期間,交易系統全天24小時開通,有關數據記錄的時間以數據信息到達交易系統服務器時間為準。
(三)掛牌地點:河源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礦產網上交易系統,交易系統網址:https://14.215.227.134:9020。
六、風險提示
(一)競買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采礦權現狀及所列條件,提交競買申請視同對本次出讓采礦權的現狀及所列條件無異議并全面接受。
(二)本次掛牌出讓的采礦權,其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出讓收益評估報告等均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出具,并經主管部門組織評審備案,但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預見的風險,競得人競買成交后必須承擔相應的風險,不得以地質資料中的儲量、開采條件及其他不可抗力等為由向出讓人提出退款、索賠等要求。
(三)由于受法律、法規、相關規劃、產業政策等制約因素,致使未能辦理采礦許可證的,出讓人不予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因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的產業、環保等政策調整不能繼續采礦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經濟損失的,競買人應自行承擔風險。如因經濟發展需要,政府要求礦山提前關閉,采礦權人應予以服從,政府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五)由于技術等客觀條件限制,提供查閱資料存在風險,需要到現場勘查的競買人請自行前往,出讓人不統一安排現場踏勘,踏勘費用自理。
(六)競買人應充分了解礦山開采涉及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水土保持、采礦及生產生活用地辦理、林地占用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特殊要求,慎重決策,風險均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七)未提及的其他風險。
七、公告、公示
采礦權出讓公告、結果公示信息的發布,按和平縣自然資源局和河源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職責權限,分別在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和平縣人民政府網站和河源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同時發布。
八、提出異議的方式與途徑
對本次出讓的采礦權存有異議的,應在公告時間截止前以書面方式向和平縣自然資源局提出;對交易過程和成交結果存有異議的,應在成交結果公示期截止前以書面方式向河源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提出,由河源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予以澄清。
九、聯系方式
(一)交易系統網址:https://14.215.227.134:9020/
(二)聯系地址:河源市永和東路85號四樓
(三)聯系電話:0762-3828608(業務部)
0762-3828709(財務部)
(四)和平縣自然資源局:0762-5632831(和平縣自然資源局)
特此公告。
河源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