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林業局關于公開選取和平縣松材線蟲病疫木安全利用定點加工企業的公告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實施一批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的決定》(粵府〔2020〕1號)和《廣東省林業局關于切實加強松材線蟲病疫木處理利用與監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關于做好生物防火林帶項目林木采伐審批的通知》(河林辦〔2024〕52號)的工作要求,針對生物防火林帶建設項目采伐的疫木規范處置和處理能力提升,加快我縣松材線蟲病疫木處理速度和成效,規范松材線蟲病疫木變性處理利用,縣林業局決定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則,擬在松材線蟲病疫點鎮公開新增選取松材線蟲病疫木安全利用定點加工企業不超過2家,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選取對象
在和平縣行政區域范圍內從事木材經營加工的企業。
二、報名條件
(一)企業的加工生產流程符合除害處理技術要求。必須具有生產纖維板、刨花板、膠合板或生物質燃料、制炭、造紙等的工藝流程。
(二)企業具有符合木材變性加工要求和標準的生產設施。廠區位于疫區、面積不得小于 15畝、日木材處理量不少于 10 立方米。
(三)企業具有健全的疫木加工生產管理措施和制度,應建立包括疫木入廠時間、入廠數量以及疫木加工數量、除害處理情況、制品出廠情況等項目的臺賬。
(四)企業具有專門的疫木堆場或堆庫,堆放場地需具備圍墻、大門等能防止疫木流失的設施。疫木堆場或堆庫和加工區域具備防止疫情擴散的技術和設備。
(五)企業需使用密封車廂運輸疫木進廠,相對固定車輛進行運輸,對車輛實行定位監控。
(六)企業對松木處理后剩余物有條件進行粉碎或焚燒處理設備。
(七)企業在工廠大門、貨物進出通道及疫木堆放和加工區域有可全程監控的在線視頻監控系統。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2024年 10月9日— 10月15日。
(二)報名地點:縣林業局防治檢疫股。
(三)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網上報名。
(四)報名材料: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報告。
2、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自評報告。
(五)資格審核:由縣林業局選取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查合格方可參加選取。
四、選取工作
(一)選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選取方式:由縣林業局組織有關專家組成評委對申請材料開展評審(包括實地考察)工作,選取企業名單依評委評分從高向低選取,取足名額即止,棄權的向后順延選取,未取足名額時如遇相同分數的,由評委投票決定。若報名企業不超過2家,則采取條件符合評價制進行評定。
五、公示
根據選取評審結果確定選取企業名單,并在縣政府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并將選取的企業名單報送到省、市林業主管部門備案。
六、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62-5680676 監督電話:0762-5633271
七、本公告由縣林業局負責解釋。
特此公告。
和平縣林業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