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和平曾生口腔診所執業登記許可的公示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衛生部關于醫療機構審批管理的若干規定》(衛醫發〔2008〕35號)、《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審批管理的通知》(粵衛規〔2017〕6號)、《關于印發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衛醫政發﹝2022﹞33號)等法律法規、政策要求,經我局組織專家現場審核,和平曾生口腔診所符合設置標準,擬審批許可,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24年2月28日至3月5日,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應簽署或告知真實姓名、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對線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電話,不予受理。
受理部門:和平縣衛生健康局醫政醫管股
聯系電話:0762-5699019
聯系地址:和平縣陽明鎮福和大道沙里垇
附 件:和平曾生口腔診所基本信息
和平縣衛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8日
和平曾生口腔診所基本信息
設置單位(人):和平縣曾生口腔診所。
類 別:口腔診所。
機構名稱:和平曾生口腔診所。
機構選址:和平縣陽明鎮果園新村南區第一層4號、5號商鋪。
經營性質:營利性。
服務對象:社會。
服務方式:門診。
牙椅數:2張。
診療科目:口腔科。
投資總額: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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