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縣精神衛生中心變更登記前公示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衛生部關于醫療機構審批管理的若干規定》(衛醫發〔2008〕35號)和《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審批管理的通知》(粵衛規〔2017〕6號)等法律法規、政策要求,現對變更執業登記的醫療機構予以公示。
一、醫療機構名稱:和平縣精神衛生中心。
二、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鄧志成。
三、醫療機構類別:精神病防治所(站)。
四、醫療機構執業地點:陽明鎮糧溪管區(原糧溪公路養護站)。
五、申請變更項目:
(一)增加診療科目:內科、耳鼻咽喉科、中醫科;
(二)變更地址:和平縣陽明鎮糧溪梅徑村(原糧溪公路收費站);
(三)變更機構級別:一級。
該醫療機構登記注冊公示期為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2月27日至3月4日),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應簽署或告知真實姓名、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對線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電話,不予受理。
受理部門:和平縣衛生健康局醫政醫管股。
聯系電話:0762-5699019。
聯系地址:和平縣陽明鎮龍湖沙里垇。
和平縣衛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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