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和平縣小水電分類整改縣級驗收銷號的公示
根據《廣東省水利廳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廣東省林業局 廣東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小水電分類整改工作的通知》(粵水農水農電函〔2022〕1292號)和《廣東省推進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東省小水電分類整改驗收銷號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粵水農水農電函〔2022〕2323號)的要求,我縣已按要求完成51宗整改類電站、5宗全部退出的退出類電站和13宗階段性驗收的退出類電站的縣級驗收工作?,F將驗收情況予以公示,歡迎公眾提出寶貴意見。
一、縣級驗收范圍
和平縣小水電清理整改過程中,經綜合評估被批準列入的69宗小水電,其中,51宗整改類電站,18宗退出類電站。
二、驗收要求
整改類電站對照“一站一策”整改措施完成落實生態流量有關的工作及立項審批(核準)、環境影響評價、取水許可、土地預審及林地征(占)用等手續的完善工作。
退出類電站對照“一站一策”退出措施完成相關設施設備拆除、相關證照注銷、保留的設施設備的管護責任落實、生態修復措施及防范于化解風險措施等情況。階段性驗收的退出類電站只需對生態流量落實情況進行驗收,主要是完成生態流量核定、泄放設施改造、監測監控設備安裝與省級監管平臺接入等工作。
三、公示意見反饋時間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公眾可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和平縣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寶貴意見。書面意見請郵寄至:和平縣陽明鎮陽明大道99號和平縣水務局
聯系人:林先生
聯系電話:0762-5642239
和平縣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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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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