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屆和平縣委第三輪巡察完成反饋
根據縣委巡察工作部署,十四屆和平縣委第三輪巡察反饋工作近期全部完成。
4個縣委巡察組分別向縣城管執法局、縣人社局、縣審計局、縣市場監管局、禮士鎮及下轄9個村(社區)、優勝鎮及下轄9個村(社區)、浰源鎮及下轄9個村(社區)、公白鎮及下轄8個村(社區)黨組織進行了“一對一”反饋。分管被巡察單位的縣委、縣政府有關領導,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有關同志分別參加了有關巡察情況反饋會議,對被巡察黨組織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縣委部署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體要求。各巡察組向被巡察黨組織主要負責人通報了巡察發現的問題,并向領導班子反饋了巡察情況。
反饋指出,近年來,各被巡察黨組織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在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等方面得到明顯加強,各方面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反饋也指出了巡察發現的主要問題。有的單位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不夠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不夠有力,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工作存在差距;有的單位防控風險化解意識不強,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存在廉潔風險,財務監督不夠有力,主動服務群眾意識不夠強;有的單位議事規則不規范,履行黨建主體責任有差距;有的單位對上一輪巡察審計發現的部分問題整改不夠到位。
反饋要求,被巡察黨組織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工作重要論述,堅持“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切實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從嚴從實抓好巡察整改,堅持問題導向,對照問題清單逐一細化整改措施,推動責任落實到崗到人,確保反饋問題件件有著落,有實效。要強化巡察成果運用,認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成效體現到推動和平高質量發展上來。
巡察期間,縣委巡察組還收到一些黨員干部的問題線索,已按相關規定轉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等有關方面處理。
中共和平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