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證會公告
和平縣自然資聽公字〔2021〕第1號
根據《國土資源聽證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第22號)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的規定,我局定于2021年7月26日9點在和平縣自然資源局十樓會議室對《新建鐵路贛州至深圳客運專線項目涉及和平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農田補劃方案》舉行聽證會。
歡迎符合下列須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聽證會。申請參加聽證會的,請在2021年7月23日前向我局提出書面申請。參加本次聽證會須知:
1.與聽證事項有關的年滿18周歲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聽證會,也可推選代表參加聽證會;
2.公民申請參加聽證的,需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備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參加聽證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或推選代表參加聽證的文件)、代理人(或推選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備查)。
3.聽證會代表應當忠于事實,實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遵守聽證紀律。
特此公告。
聯系人:巫浙旦
聯系電話:0762-5636210
和平縣自然資源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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