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擬將礦山企業移出異常名錄的公告
經查,我縣和平縣陽明鎮龍湖村大水湖石場、大壩鎮龍溝咀瓷土礦因未按期在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上公示礦山信息,于2017年8月14日被列入異常名錄。和平縣陽明鎮龍湖村大水湖石場、大壩鎮龍溝咀瓷土礦采礦許可證分別于2017年12月19日和2021年7月1日被我局分別在河源日報與縣政府網站公告廢止。現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轉發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工時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礦管〔2021〕297號) 要求,我局擬將這兩個礦山移出異常名錄并進行公示,如對公示名錄有異議,可在公示期滿前,向自然資源局提出異議,并提供相關資料或證據;逾期未反饋意見的,視為無異議。
一、公示時間:
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30日
二、公示期間意見反饋:
聯系方式:和平縣自然資源局地質礦產資源管理股(0762-5632831)
通訊地址:廣東省河源市和平縣陽明鎮新社角前
附:擬移出異常名錄的礦山企業一覽表
和平縣自然資源局
2021年7月16日
附件:
擬移出異常名錄的礦山企業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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