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醫療機構執業登記許可的公示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衛生部關于醫療機構審批管理的若干規定》(衛醫發〔2008〕35號)和《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審批管理的通知》(粵衛規〔2017〕6號)等法律、法規、政策要求,擬對和平縣惠民醫院審批許可,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21年3月9日至3月15日,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應簽署或告知真實姓名、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對線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電話,不予受理。
受理部門:和平縣衛生健康局醫政醫管股。
聯系電話:0762-2892169。
聯系地址: 和平縣陽明鎮福和大道沙里垇。
附件:和平惠民醫院基本信息
和平縣衛生健康局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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