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鎮實施鄉村振興行動——尋找鄉村“最美家庭”活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家庭文明、家風建設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結合中央和省、市、縣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部署,根據全國婦聯《“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實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省婦聯《關于印發〈廣東省鄉村振興巾幗行動——省婦聯開展尋找鄉村“最美家庭”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婦函〔2018〕200號)精神,以社會最小細胞家庭為單元,尋找體現崇德向善、崇儉尚廉、家庭和睦、環境優美的“最美家庭”,引導廣大群眾傳承中華民族美德,弘揚精神文明主旋律,吸收傳統家風的道德精髓、紅色家風的精神養分和當代“最美”家風的時代正能量,用千千萬萬家庭的好帶動和平大地政風清、黨風正、民風純。經研究,陽明鎮委、鎮政府決定在全鎮開展尋找鄉村“最美家庭”活動,現制定活動方案如下:
一、活動主題
家越美·粵幸福
二、實施時間
2020年5月——2020年12月
三、實施單位
陽明鎮各村(居)常住戶家庭
四、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嚴格對標黨的十九大部署的“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牢牢把握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新時代“三農”工作的總抓手,緊緊圍繞“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結合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尋找“最美家庭”活動為抓手,著力培育新農民、倡導新風尚、發展新文化,努力提高農民文明素質和農村文明程度,為建設美麗鄉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民族復興中國夢提供思想保障、精神動力和文化條件。
五、工作目標
最大程度地發動廣大群眾參與尋找“最美家庭”活動,擴大活動覆蓋面,提高活動參與率,到 2020年底,尋找“最美家庭”活動群眾知曉率達到90%以上,活動群眾參與率達到 50%以上。通過廣泛開展契合家庭需求、群眾喜聞樂見的尋找活動,深挖資源,選樹典型,線上線下開展 “最美家庭”感人事跡宣傳活動、家庭綠色環保主題實踐活動,大力弘揚清廉正直傳統美德、體現時代精神的家庭道德規范,大力宣傳綠色環保理念和生活常識,積極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家庭落細落小落實,不斷提高黨員干部反腐倡廉的意識,提升村民的文明素質和城鄉文明程度,傳播家庭文明正能量,讓不斷涌現的“最美家庭”、“綠色家庭”匯聚成推動陽明振興發展的強大精神力量。
六、工作原則
(一)堅持導向性原則。各村(居)委會要高度重視,把尋找“最美家庭”活動與推動建設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實施鄉村振興發展戰略結合起來,結合各村(居)實際,兼顧各村(居)特色,既體現共性要求,又反映個性內容,評選標準堅持適度超前,培育樹立新時代美麗鄉村中的創業先進、道德標桿、和諧典型,用身邊人、身邊事來教育引導人。
(二)堅持整體性原則。從2020年6月開始在全鎮開展尋找鄉村“最美家庭”活動,梅徑村、七窖村作為全鎮示范先行點,應在5月下旬開始實行,其他村7月份開始實行。各村(居)委會上報命名表彰一批“最美家庭”,到2020年底,尋找鄉村“最美家庭”活動群眾知曉率達到 90%以上,活動群眾參與率達到 50%以上。
(三)堅持連續性原則。立足于常態化推進,注重貼近基層、貼近群眾,不設定門檻,讓廣大家庭知道參與活動的路徑,大力提高群眾參與率、活動覆蓋面、家庭受益度,不斷擴大尋找“最美家庭”活動的影響力,切實使全鎮廣大群眾和家庭在全過程參與中接受生動鮮活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有力促進家庭和睦、鄰里和善、環境和美、和平和諧。
(四)堅持惠民性原則。注重從農民最關心、最迫切、最直接的方面入手,選準工作切入點,深挖家訓文化內涵,整合資源、落實政策,使“最美家庭”成為農村工作的有效載體,使群眾真正享受到惠民政策的好處,充分發揮村“兩委”的積極作用,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鄉風文明建設,發揮他們在鄉村振興、美麗鄉村建設、脫貧攻堅、環境整治等方面的引領示范作用。
七、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5月至6月)
各村(居)委會從動員手段、尋找環節、引導路徑上不斷探索創新,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列出時間表,逐級進行動員部署,充分利用“婦女之家”“家長學校”等主陣地,注重發揮網絡新媒體優勢,全方位、多角度地開展尋找鄉村“最美家庭”活動,將活動向各行業和各群體延伸,吸引更多年輕家庭、流動家庭等不同類型的家庭加入到活動中來,使參與活動的人群和家庭類型更豐富,活動覆蓋范圍更廣泛,扎實推進尋找鄉村“最美家庭”活動的持續深入開展和鄉風文明建設。
(二)申報推薦階段(7月至9月)
通過家庭自薦、群眾互薦、組織推薦等方式,借助電視、網絡、微信等媒體,組織動員家庭結合重要時間節點開展好“曬家庭幸福生活、談良好文明家風、講家庭和諧故事、展家庭文明風采、秀家庭未來夢想”5 個環節活動,宣傳真實感人的“最美家庭”故事,展現“最美家庭”的幸福生活。
1.家庭自薦。群眾可到當地村(居)委會或“婦女之家”提交身邊令人感動的家庭故事、圖片、視頻等推薦或自薦候選家庭。
2.群眾互薦。各級婦聯組織依托“婦女之家”陣地,廣泛開展“講故事、談家風、曬幸福、展風采、秀夢想”等形式多樣的活動,組織婦女和家庭積極參與推薦“最美家庭”活動。
3.組織推薦。在廣泛發動群眾參與的基礎上,各村(居)委會、鎮直機關單位可擇優推薦本單位“最美家庭”,將“最美家庭” 候選家庭推薦表及事跡材料報該家庭所在地村(居)委會。
(三)評選命名階段(10月至12月)
鎮、村二級聯合發力,結合不同節日,立足不同行業、不同人群,在廣泛動員宣傳的基礎上,本著自下而上、逐級推薦的原則,開展“最美家庭”評選活動。各村(居)委會要組織群眾召開故事會、交流會、評議會、推薦會等,讓群眾進一步自我推薦、互相舉薦,從而產生“最美家庭”初評戶。各包村(居)工作組會同各村(居)及相關部門組成考核組,對各村(居)“最美家庭”初評戶進行復評、審核后,在村(居)宣傳公開欄顯眼位置公示,公示后將入選“最美家庭”名單上報鎮政府。鎮政府組織相關部門人員通過綜合評審委員會進行終審及再次公示,并組織命名揭曉活動,發放“最美家庭”標志牌。
八、相關措施
(一)監督措施。各村(居)委會將入選“最美家庭”名單上報鎮政府時,應出具推薦意見及公示情況。鎮政府對入選的“最美家庭”名單進行終審后再次公示,通過村內公示、微信群、廣播等渠道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二)激勵措施。“最美家庭”先進事跡在村(居)張榜宣傳,“最美家庭”標志牌上墻,并可優先獲得申報婦女創業小額擔保貸款貼息項目。
(三)退出措施。“最美家庭”成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撤銷其“最美家庭”稱號并收回“最美家庭”牌匾:家庭成員違法違紀;家庭成員非法參與重大群體性上訪事件;家庭成員參與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動;家庭成員在文明、誠信等方面有不良記錄;發生家庭暴力事件;對未成年子女監護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等。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尋找鄉村“最美家庭”活動列入創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考核。各村(居)委會要充分認識開展尋找鄉村“最美家庭”的重要意義,把尋找過程作為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過程,要讓尋找“最美家庭”活動群眾知曉率達到90%以上,活動群眾參與率達到 50%以上。
(二)整合各類資源。各村(居)委會要把開展尋找鄉村“最美家庭”與婦女之家、兒童之家、黨員活動室、基層文化站、農家書屋、黨群服務中心等陣地建設結合起來,通過資源整合,實現共建共享。要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發揮婦女在弘揚中華民族家庭美德、樹立良好家風方面的獨特作用,以及廣大基層黨員干部、教師、社工、志愿者、“五老”人員等的作用,凝聚家庭文明建設合力,壯大家庭文明建設工作隊伍。
(三)營造良好氛圍。在轄區內制作反映家庭美德、家風家規家訓等內容的展板、墻報或宣傳品,各村(居)設立“最美家庭”、家風家訓宣傳欄,有條件的村(居)可設立宣傳“最美家庭”、宣傳好家風好家訓的廣場、公園、文化長廊等,圖文并茂地展示好家風、好家訓。同時,定期通過宣傳展板、視頻資料、微信、網站等多媒體形式,生動鮮活地宣傳最美家庭的典型事跡和工作經驗,大力營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的輿論氛圍。
(四)及時報送材料。請各村(居)委會高度重視,梅徑村、七窖村的開展尋找鄉村“最美家庭”活動方案于2020年6月15日前上報鎮政府,其他村的活動方案于2020年7月20日前上報鎮政府;各村經過復審后的候選鄉村“最美家庭”填寫《陽明鎮尋找鄉村“最美家庭”推薦表》(一式3份,加蓋公章)和《陽明鎮尋找鄉村“最美家庭”信息匯總表》,另附家庭事跡材料1000字。每個推薦家庭需提供3張jpg格式的幸福家庭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2M,規格不小于2000像素,無水印,每張照片配不超過50字的文字說明(只需電子版),經過復審后的候選鄉村“最美家庭”申報材料要及時上報鎮政府。
聯系人:徐麗琴
聯系電話:13829318587
郵箱:ymfl5648538@163.com
附件:
中共陽明鎮委辦公室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