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征集核定和平縣城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暨實施居民生活用氣階梯氣價聽證會參加人的通告
為了提高政府價格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和透明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廣東省價格聽證目錄》等有關規定,我局擬于2020年5月(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公告)召開核定和平縣城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暨實施居民生活用氣階梯氣價聽證會。為切實維護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特向社會公開征集核定和平縣城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暨實施居民生活用氣階梯氣價聽證會參加人。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聽證事項
核定和平縣城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暨實施居民生活用氣階梯氣價
二、聽證會參加人的構成及產生方式
聽證會共設聽證會參加人19名,由消費者10名,人大代表1名、政協委員1名、專家學者1名,政府部門及社會組織4名,經營者1名,聽證項目利益相關方1名共同組成。其中:消費者10名,采取自愿報名、隨機選取方式產生;經營者1名,與定價聽證項目有關的其他利益相關方參加人1名,由主管部門推薦;政府部門及社會組織4名、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1名、人大代表1名、政協委員1名,由我局聘請。同時,為增加公開性和透明度,聽證會設旁聽人6人,采取自愿報名、隨機選取方式產生。
三、征集聽證會參加人及旁聽人
聽證會向社會公開征集聽證會消費者參加人10名(含低收入階層人員1名),公開征集聽證會旁聽人6名。
(一)報名條件
1、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未被剝奪政治權利,有一定文化水平的和平縣市民或單位代表;
2、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熱心公眾事業,對管道天然氣價格政策有所了解,具有一定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和語言表達能力,能充分反映消費者意見;
3、能按時全程參加會議,遵守聽證會各項紀律和注意事項;
4、同意公開必要的個人信息。
(二)報名辦法
1、個人報名憑有效證件(身份證或居住證、學生證等證件),其中低收入階層參加人須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低收入困難家庭或低保證明報名,受單位委托或者推薦的報名應提交加蓋公章的委托書或推薦函。
2、報名時間:2020年4月23日至5月11日,于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直接到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辦理申請報名手續,報名截止時間為2020年5月11日下午5:30。
3、我局根據自愿報名情況,審核報名者條件后,邀請媒體參與和監督,采取隨機選取方式確定聽證會消費者參加人和旁聽人名單,并統一向社會公布。如到期報名名額不滿或無人報名,剩余名額我局將委托有關單位和消費者組織推薦。
(三)報名地址:和平縣陽明鎮東堤路49號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三樓審批股 聯系人:彭鴻運,電話:5676173。
特此通告
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3日